安分的藏獒突然咆哮起来。
没过一会。
楼房里走出一个男人,汗衫阔腿裤,不同于普通的庄稼汉,长得比较斯文。
“永文哥!”
武圣这小子打了声招呼,前所未有的热情。
“武圣,让你少把狗蛋带出来,真伤到人怎么办。”
男人走近,虽然他的气质不像普通的庄稼汉,但皮肤较为黝黄,应该经常下地干活,没少经风吹日晒,身子骨不算强壮,但肌肉挺硬实。
“不会的,狗蛋比土狗还听话,是吧狗蛋。”
说着,这小子又踢了藏獒一脚。
这么一头摄人心魂的猛兽,在这小子面前竟然真的就像一只宠物,配合着嗷呜一声。
男人笑着摇了摇头。
他似乎也并不惧怕这头绝对能轻松置人于死地的藏獒。
“这位是……”
“我姐的朋友。”
武圣不以为意的介绍。
对方脸色微变。
“你姐回来了?”
“嗯,昨晚回来的。”
武圣点头。
“你好。”
江辰适时打了个招呼。
男人也是点头一笑,“你好。”
“永文哥,先走了,待会来我家玩啊。”
男人只是笑,摸了摸他的头,没有回应。
关键的是,武圣这小子竟然没有表现出丝毫抗拒或者抵触,和对方打了个招呼,继续往前走。
江辰朝对方点了点头,跟着离开。
那个名叫永文的男人站在门前的空地上,目送两人一兽远去。
“永文哥可是村子里的名人,大孝子,明明可以出去,可是为了他妈,连读大学的机会都放弃了,村子里有什么事需要人手的时候,都会找他帮忙。”
不用江辰开口,武圣这小子便自言自语道,刚才那个男人,在他心中的地位显然非同一般。
“而且他和我姐的关系,可好的很哩。”
言罢,他故意瞅了眼江辰。
“是吗。”
江辰不动声色。
“嘿,你不知道吧,我姐小时候经常和他在一起玩,两人还曾经一起唱过戏。”
武圣意味深长,可谓人小鬼大。
“唱戏?”
江辰讶异。
“是啊,那个戏班到现在还在呢,偶尔会在村子里进行演出。”
看来农村的文化生活,也挺丰富啊。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妈说的啊。她说我姐小时候演戏可好了,以后肯定能成为名角。”
江辰莞尔。
也是。
再强大的人物,也不是生而铸就的,都需要一步步的成长。
小时候的兰佩之,恐怕和一般女孩,没太大不同。
“你姐现在,确实是名角。”
江辰笑道,下意识去幻想了下,可想象力着实有限。
是啊。
谁能去勾勒血观音登台唱戏的画面?
“切,我姐现在又不是唱戏的。”
聊着天,两人来到一处水渠旁。
“姐。”
武圣停下来,喊了声。
江辰定睛一瞧,这才发现,一道身影在水里穿梭,流畅柔韧,如美人鱼现世。
“吼!”
狗蛋也咆哮了一声。
兰佩之从水里探出头,发丝飞扬,水飘散,玉骨冰肌在波荡的水面下若隐若现。
江辰惊心动魄,觉得自己这辈子恐怕都很难忘记此时这幅画面。
清水顺着她的脸颊流淌,湿润的发丝沾在如雪的皮肤上。
哪怕看不清水下的景象,但眼前的一幕,足以让江辰心脏砰砰直跳。
水里的血观音抹了抹脸上的水,素面朝天,要多纯洁就有多纯洁。
江辰杵在水渠边,不知所措。
“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