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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张尧佐VS包希仁,选朝臣还是选(2 / 4)

陈执中看到这一幕,气得面色发黑。

在当朝,还从未出现过官员脸上见血的情景。

实在是有辱斯文。

他当即令人将一些看热闹的官员驱逐,关上了政事堂的大门。

门内。

只剩下陈执中、吴育、张方平、文彦博、夏竦、丁度、欧阳修、唐介、范镇、苏良,外加包拯和张尧佐,共计十二人。

陈执中望向一直黑着脸的包拯和张尧佐。

“二位,到底发生了何事,怎么弄成了这副模样?”

包拯率先开口道:“诸位,我没动他一下,是他自己朝着桌角撞的。”

张尧佐面色铁青,眼睛里满是怒火。

“他确实没动我,但若不是他,我不可能去撞桌子!”

张尧佐气呼呼地说道:“我要弹劾知开封府包拯,他知法犯法,无视《宋刑统》,为报私仇而徇私,制造冤假错案,麻烦诸位相公与我一起,去官家面前理论!”

众人都听得一头雾水。

陈执中道:“张推官,你先将此事的来龙去脉讲一讲,待我们了解后,若不能处理,再去面见官家。”

张尧佐微微点头,当即讲了起来。

“三日前,太学生石布桐为向国子监太学博士许春急送一份讲义,在闹市纵马过快,撞倒了一名商贩,致其腿残。”

“石布桐乃是我的外甥,我便避了嫌,哪曾想他包拯在审案时,直接按照‘走车马伤人罪’中的‘故杀伤人罪’论处,判处石布桐流两千里,为期三年。”

“根据《宋刑统》,若有公事要速而走者,须轻惩。石布桐乃是为送讲义而纵马,怎能按照‘故杀伤人罪’论处,包拯不依《宋刑统》而判处重罪,实乃枉法之举。”

“此外,石布桐将在明年年初参加省试,我怀疑包拯乃是因与我不合而牵连到我外甥。我与其理论时,他竟声称《宋刑统》过于教条,不可全依之,老夫气不过才撞了桌角,开封府有此等冷血之官,实乃我大宋之不幸。”

……

待张尧佐讲完后,陈执中看向包拯。

“包学士,你可有什么要补充的?”

包拯从怀里拿出一份文书,道:“此为石布桐纵马案的结案文书,我可对里面的每一句话负责,诸位一看便知。”

当即,陈执中接过文书,先与夏竦看了起来。

看过之后,将其转交了其他人。

……

约半刻钟后。

在场的众人都阅览过了此结案文书,结案文书与张尧佐所言,相差甚大。

其一,石布桐已经不止一次在闹市纵马狂奔,此事许多百姓都可作证。

其二,石布桐是否为国子监太学博士许春急送讲义,存在争议,因为此事只有双方二人能证明,肇事现场,并无人发现讲义。

其三,石布桐将那名商贩撞倒后,没有立即勒马,反而急奔而去,延误了商贩治疗的最佳动机,导致那商贩很可能终生致残。

其四,国子监太学博士许春即使当时没有拿到讲义,对其讲学的影响亦不大。

基于这些原因。

包拯才给出了“流两千里,为期三年”的重惩。

此案唯一的争议点。

便是石布桐为国子监太学博士许春急送讲义是否为真。

但即使为真。

因其影响不大,石布桐仍不应在闹市纵马。

而张尧佐的逻辑是,石布桐乃是为了公事,为了公事做事出现事故,就应该轻罚。

这是《宋刑统》上明确记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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