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个人?”哈根实在不敢相信。 留里克亲自举起火把,踢踢笼子将内中人弄醒。 瓦季姆被折腾得不轻,他被麻绳捆着嘴就不能咬舌自尽,手脚被捆着就不能逃跑,被故意饥饿缺乏力气。他被折腾得萎靡不振,头发蓬松混乱遮住半张脸,见得有人来依旧一副颓废模样。 “你们瞧瞧,此人可是斯摩棱斯克首领瓦季姆?” 哈根定睛一看,“是瓦季姆。就是他!他简直不是个人” “是瓦季姆就好。他带着军队杀我的人,现在他战败了,军队被我歼灭,身为首领不死在战场而是选择苟且,这种人不配做战士。” 哈根急忙附和,他巴不得瓦季姆现在死:“对!必须杀死,必须作为祭品,如同牛羊一般放干血。” “他会被做成血鹰。” “啊?”哈根再吃一惊,所谓血鹰之刑极为罕见,他听说过却从未见过。“果真如此,那么我愿意为大王动刀,亲手斩断瓦季姆的肋骨。” “很好。我们走吧,我会赐予你们一些酒食,罢了还要与你们聊聊。” 本是祭司的居所,经过一番打扫就成了留里克行宫。他并不愿意住在这里,于此开会、作为在斯摩棱斯克的罗斯杜马倒是可以。 哈根一伙儿第一次喝到可燃的烈酒,惊诧于罗斯王真的得到诸神的祝福,否则如清水的美酒岂能着火? 有咸肉、有黄油、有蜂蜜,也有熬烂的麦粥。 他们明明是举闻所未闻的大军发动远征,伙食质量竟然比自己的日常伙食还好?现实刷新了哈根对于强大的认知。 一个人喝了些酒往往变得话痨,留里克要的正是这个。 哈根将自己知道的有的没的尽数告知留里克。 斯摩棱斯克的贵族是什么情况?关于自称罗马人后裔是否为真?当地有多少村庄多少人口,农民是耕种本村集体的土地,还是自耕农,亦或是给贵族们做事,皆一五一十说明。 哈根特别提到的一点不得不令留里克重视。 “这么说,那些贵族手里的农民,其实都是奴隶?” “是奴隶,他们每年收货的粮食几乎都给了主人。这令贵族们强大,很显然大王你将打破这一切。” 留里克觉得有趣:“此话怎讲?” 哈根昂气头毫无谄媚之相,所言仿佛是在叙述一个事实:“在斯摩棱斯克只有罗斯王最珍贵,而那些贵族都是下贱的。你不要以为战争是瓦季姆的一己之见,若非这些贵族支持,一个外来者如何做首领,一个外来者如何组织四千大军?他们这些贵族可是组织了三千人,也出了子侄做头目,既然大王要拿瓦季姆做血祭!依我看,那些贵族们的脑袋也得做祭品。” 话完全说在留里克的心坎里。 他稍稍沉默一阵,故意问:“那么,你觉得我当如何?你在斯摩棱斯克居住很久,你的见解很重要。” “谢伟大罗斯王的赞誉。我……”哈根探着头不禁面露凶色:“杀!必须杀。将所有贵族家族斩草除根,他们都豢养着一些侍卫也都该杀。” 留里克点点头:“本王也有此意。当年我们罗斯意外令瓦季姆逃跑,此人早该在十年前就被除掉。既然他与斯摩棱斯克的贵族们达成同盟,他们都要承担战败结果。但我已经派出了使者,我希望那些贵族能来大祭坛向我臣服,这样我会考虑暂时留下他们的命。你看如何?” “这……我看不妥!你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