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的马路牙子上,开始思考今天遇上的一切。
18岁的少年心里,渐渐的琢磨到,自己可能真的再也不是以前随便一个人就能欺负的小可怜虫了。
这么多年的困难生活,早已让小宋快速成长了起来,他并没有觉得这些待遇自己是自己应得的。
今天自己遇到的一切,都是因为自己拥有李晔‘司机’这个身份。
所以,要想继续过这种生活,那他就要牢牢的抱住李晔的大腿。
且不提小宋这边的心理感悟。
‘天海’最大的包间内,李晔又一次将陪酒小姐的手从自己的腿上挪开,随后看着一脸亢奋唱歌的林有堂,心里也是有点想笑。
真没看出来,林有堂和山泉镇的老贾一样,都是那种麦霸选手。
只不过老贾和林有堂不一样的是。
林有堂多少还是有些放不开,没有老贾那种不顾别人死活的痛快。
一首歌唱完之后,林有堂抹了一把汗,随后接过一杯啤酒一饮而尽,转头看向李晔说道。
“小李,今天晚上怎么光喝酒了,也不见你唱首歌。”
说着走到李晔身前将话筒塞给李晔说道。
“年轻人就要有点活力,不要放不开,来,唱首歌。”
随着林有堂的话语落下,林潇潇第一个开始起哄。
没错,今天这个局子,本来林潇潇不应该在场,但是……她就是在了,而且对于场面的乱象,林潇潇一点都不在意,反而非常放得开。
李晔眼见不少人也开始起哄,于是笑着站起身说道。
“好,那我就献丑了。”
他其实是有些受不住身边陪酒小姐的‘热情’,正好趁这个机会让对方退退骚。
随后李晔点了一首《护花使者》。
不同场合唱歌,也是要看唱什么类型的歌。
如果是刚开场的话,唱唱那些慢节奏的情歌什么的都无所谓,但是现在气氛起来之后,就只能选择这种燥一些的歌。
只不过,当李晔唱了一半之后,林有堂便有些坐不住了,直接拿过话筒开始和李晔激情合唱。
不过林有堂的水平的话,就是那种,丁又丁不懂,鞋又鞋不废的水平。
等一手护花使者唱完之后,林有堂还颇有些意犹未尽,对着李晔说道。
“没想到你也喜欢克勤啊,那他的那首《红日》会不会?”
李晔闻言赶忙说道。
“会是会一点,就是没有您唱得好。”
林有堂闻言哈哈一笑,随后说道。
“没事儿,咱们玩的开心就好,来,咱俩再合唱一首红日。”
……
自从林有堂发现李晔唱歌很好听,可以带着自己起飞之后,李晔一直到酒局下半场,这才有机会坐下来喝杯水。
这事儿闹的,还不如让小姑娘继续揩油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