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一路上,纪无锋一行人可就逍遥了,因为收了五个二世祖当仆役嘛。
“喂,这太阳太大了,给我找把伞立起来。”
纪天马指着冥康吩咐道,冥康脸色发青,但是敢怒不敢言,老老实实的去找伞了。
牛万钧则是指着冥灵儿道:“那个你,程咬金,牛爷我渴了,去找些水果,洗干净送过来。”
“我说了,我不叫程咬金,我要冥灵儿。”
冥灵儿一张脸气的只发白,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女人,竟然被人喊成程咬金。
一路上,纪无锋叫了她好几次程咬金,好奇之下,问了问,得知程咬金是多么的魁梧,多么的粗犷。
“哦,不叫程咬金啊?我见你比我长的还魁梧,以为你叫李逵呢。”
“李逵是谁?”
一旁的冥雪儿好奇起来。
纪无锋也来了兴趣,道:“李逵可是威名赫赫的梁山好汉啊,浓眉大眼络腮胡,胸毛比你头发还茂盛……”
冥灵儿直接昏死了过去,眼泪儿都快下来了,你才是李逵,你们都是李逵,你们全家都是李逵!
冥康,冥耀与冥晋在一旁是瑟瑟发抖,他们都已经成仆役了,自然不会介意当牛做马的干活儿。
可是像冥灵儿这样的调侃,实在是要人老命。
老人精一瞪眼,三人立即老老实实的跑去干活儿了。
就这样,一行人敲锣打鼓的进入了皇城!
迎宾驿!
虽然名为驿馆,但是坐落皇城,接待的人物可就非同一般了。
通常都是各大强族的使臣,以及达官贵人,才有资格入住迎宾驿,身份不够的,还是自己花钱去客栈吧。
本来纪无锋也没资格入住迎宾驿的,只不过冥耀与冥晋都是皇族,才顺利进入。
纪无锋一行人进入了迎宾驿,发现这里跟地球上古代那些驿馆简直是两回事。
这是一座巨大的庄园,占地至少数千亩,房屋庭院数千间,驿卒,杂役,侍女至少近万人,规模,场面恢弘而浩大,宛如一座城中之城。
凌轩阁,就是纪无锋一行人所住的地方。
实则也是一座庄园,假山流水,凉亭楼阁,房屋数十间,可以容纳近百人入住。
由冥耀等人打理,众人很快就安顿了下来。
然而入夜时分,猛然一声巨响,庭院的大门炸裂开来,一个满脸横肉的青年带着大批人马冲了进来。
“好大的胆子,本世子常住的地方也敢有人住?给我滚出来!”
世子,这说明这个横肉青年的父亲至少是一个位王爷,不是亲王就是郡王,妥妥的皇家子弟。
纪无锋一行人走了出来,看见横肉青年,冥耀的脸色顿时一变。
“小心点儿,这家伙叫冥嗣,是禄郡王府的世子,而禄郡王与肃亲王是亲兄弟!”
好嘛,刚到皇城就惹到了一个亲王的侄子。
冥嗣看到了冥召与冥耀两兄弟,面带不屑的冷笑道:“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们两个废物,现在胆子变肥了,连我的庭院都敢染指!”
虽同为皇室子孙,但是身份与地位却有着差异的。
就好比冥召与冥耀的父亲冥成道,虽然也是皇亲贵胄,但却并未有封号,而且还离开了皇城,前往卫城。
虽为一城之主,但距离皇城太近,一切都要服从皇室的意志,说白了就是一个看大门的。
因此,冥召与冥耀兄弟两个与冥嗣的身份与地位,相差了一大截。
冥耀神情僵硬道:“冥嗣,这里是驿馆,并非私人住所,既然我们已经先行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