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舞台上开始有音乐响起,王越转头看了一眼,台上站着的歌手是个好看的女人。
女人一开口,歌声就惊到了王越。
有种古典跟流行融合,民谣中还带着点爵士的感觉。
甚至在一些语句里,歌词是被念出来的。
女人的技巧举重若轻,嗓音也十分好听,王越忍不住感叹道:
“这个小小的清吧,真是卧虎藏龙啊。
你跟那天在你后面的男生唱歌就十分好听,这个女歌手更不得了。
你们老板还是进过歌手十强的大佬,我的唱功跟你们比,差的实在是太远了。”
李娴本来正在享受着歌声,闻言奇怪的看着王越。
“怎么了?”王越注意到了她的目光。
“你不会是在跟我开玩笑吧?”李娴试探着问道。
“我跟你开什么玩笑,你有话就快说啊!”王越不明所以。
“这个唱歌的,就是老板娘啊,你刚才不是见过的吗?”李娴有些不可思议。“世界上还有人刚见过就能忘记一个人的吗?”
“什么?”王越比她还震惊。
他回忆着刚才散着头发,不修边幅,就差穿個睡衣就出门的女人。
再看看台上颜值不低,身材也好,唱起歌来更是魅力十足光彩四射的女人。
“你跟我说这是同一个人?”
王越作为一个不怎么和人打交道的人,平时记生人都是记别人的衣服和发型的。
这个叫向念的姑娘突然之间这么大的变化,原谅他实在是没认出来。
“当然是同一个人啦,别看她平时一直大大咧咧的,她本来就长得很好看的,很多老顾客来这里都是为了追她的。”
李娴竭力为她的好姐妹佐证。
“行吧。”王越看了眼台上的女人,确实像是会有很多人追的那种类型。
只是她之前的那副样子,还是一直在王越脑海中不断萦绕。
屈博凯还以为没有人会选他。
见到宁莎的时候,他甚至以为宁莎是被硬分配过来的。
因此他甚至有点愧疚。
直到聊了几句之后,他才知道宁莎确实是选择了他。
“有眼光。”他对着宁莎竖了个大拇指。
某一个刹那,屈博凯发现宁莎脸上的笑容似乎比平时更好看了一些。
等他仔细去看的时候,对方的脸上又成了平时的笑容。
他还当自己是看错了。
“你一般约会都会去什么地方呢?”宁莎对着屈博凯问道。
“额,我一般是去健身房,攀岩馆,或者游泳馆吧。”
屈博凯回忆了一下自己经常去的地方,给出了三个回答。
宁莎脸上的笑容褪去,露出惊色,“那你上次带夏婧文去了哪里?”
“我们当时去了攀岩馆,我给她教会了攀岩。”
说到这里,屈博凯露出了自信的笑容。
他最自豪的两件事情,一件是年纪轻轻就开了自己的公司,另一件是他的运动能力。
那次跟夏婧文约会,对方的悟性实在不怎么样,学的挺慢。
好在毅力还不错,他也有耐心。
他最后甚至还给夏婧文教会了攀岩,对此也是十分的自豪。
“我懂了。”宁莎仿佛重新认识了面前这个男人,同时也明白了夏婧文当时为什么会是那个样子。
笑容重新挂在脸上,宁莎说道:“上次既然是你选择的约会场地,那么这次由我选怎么样?”
“当然可以了。”屈博凯求之不得,他正好不知道对方喜欢去哪里,他很好说话,去哪里都无所谓的。
接下来的路程,全程都是由宁莎带领,屈博凯体会到了很特别的体验。
他之前无论是和男性还是女性出门,往往都是做决定的一个。
自从毕业创业之后,再也没有人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