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也非洋人想啥时候来就啥时候来。清朝初期,早就有西班牙、荷兰、意大利、俄国、英吉利等国专使和商人,诉求无一例外都是希望能和大清贸易。
由于海禁政策的存在,大清严格给他们规定了贸易期限,也就是说洋人只有在规定时间来大清才能进行珍贵的贸易。
至于规定时间……这个,没有一个洋人能满意。例如,顺治时期,荷兰人被郑成功从台湾击败,开始向清朝示弱,而顺治给的答复的:准许荷兰八年一贡。
为了得到跟大清贸易的资格,很多洋人开始“舔”大清。如康熙二年,荷兰人就曾派遣其国军官“出海王者,统领兵船至闽安镇助剿海逆”,由此获得了康熙的认可,特许其两年贸易一次。
然后,又在康熙三年,于清军攻克厦门之际,“荷兰国率舟师助剿,以夹板船乘势追击,斩首千余级,遂取浯屿(今福建漳州境内)、金门二岛”。对于如此懂事的外邦,康熙没少赏赐,也让其他西洋人眼红。
这次,孟佳·茂景来,明面上是受韦威廉(‘红毛番’人)所托,希望贵人们能给他们一个名正言顺留在大清土地上贸易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