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刘弼带着人来到莺歌巷的工地,郑奢那些人早已经干的热火朝天。
这大冬天的,本来就天气寒冷,早上更甚。
但郑奢带来的那些府兵此刻都是喘着粗气,脖子里冒着热气。
就连郑奢都露着大光头在垒着一面墙。
他是出了名的好酒之人,平日里没有什么喜好,就爱喝点小酒。
昨日他看到工分兑换的物品里面有烈酒,就忍不住找到赵成也。
凭借将军的身份,赵成也给了他一个面子,让他走了个后门,给他倒了一小杯。
等到一杯酒入口,郑奢顿时震惊了。
他发誓这辈子从来没喝过这么烈的酒。
辛辣刺喉,一口下去让人整个都暖洋洋的。
喝完这杯酒,让他感觉自己之前喝的那些酒寡淡的跟白水一般,再也无法下咽。
昨日回到住处,躺在床上便翻来覆去睡不着,心心念念再喝一次这种酒。
所以今日一早他便召集了城内的府兵第一时间来到了莺歌巷,打算挣点工分换酒。
他一个将军亲自干活丢人吗?
郑奢觉得为了那烈酒一切都是值得的。
赵成也看到那哼哼哧哧干着活的郑奢,也是感叹徐长寿拿出来的那酒的威力。
“这酒叫什么来着,小郎君好像说是叫绊倒驴?名字真贴切。”
赵成也看着手中的一坛酒,心中赞道。
接下来几日,整个工地的效率大幅度提高。
因为是两批人轮班,隔一日才能来一次工地。
那些府兵生怕轮休的时候,上工的人把活都干完了,所以都拼了命的抢活干。
恨不得在自己上工的那一天把第二天的活都给赶出来。
这就导致,莺歌巷的工地每日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徐长寿每天起床来到工地上,都会发现工地和前一日比大变了样。
“小郎君这个法子是真的好,按照这个进度,估摸着再有半个月就可以完工了。”
赵成也对着徐长寿笑道。
自从实行了工分模式,他和张启恒两个人就被派来负责管理这些工地上府兵的工分发放和记录。
这些日子,他们是亲眼看着工地在工分的刺激下发生着怎样的变化。
虽然早就知道徐长寿有大本事,但此刻还是觉得面前这个孩子模样的人简直是天才。
这工分看起来简单,但实际上蕴含着治人的道理。
“文治武功,竟然出现在一个孩子身上,乱世圣人出。”
赵成也不知为何心中就突然蹦出来这句民间的俗语。
想到此,他心中大惊,再看徐长寿,便感觉面前这孩子确实有圣人之资。
徐家如今的战力,他是清楚地,如同吕布、典韦这些实力高深的强者不提。
就是那些训练出来的重甲骑兵,陌刀大队,还有那些神弓手,实力绝对远超当世各方势力的军队。
唯一存在的问题就是人数太少了,但想到如今他们已经占了白子城。
这人数还是问题吗?
赵成也想到这里,只感觉徐家未来必定一飞冲天,未来的成就可能会是一个他想都不敢想的地步。
“这徐家的大腿,我赵某人抱定了!”
赵成也心中下定了一个决心。
原本他还觉得被迫离开梅花县南逃对他而言是磨难,但现在再看,这是他赵家崛起的一个机会啊。
没有南逃,就没有机会遇到徐家,上哪里去找这么粗的大腿?
中午吃饭的时候,就有府兵忍不住徐家这边饭菜的香味。
拿着五公分的凭票找到了张启恒,换了一张饭票。
然后兴冲冲的排在了徐家打饭的队伍后边。
今日是吃的炖马肉和炒鸡蛋。
王五婆娘接过那一张饭票,便给那府兵的碗里盛了两勺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