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名叫严七,是案发现场附近的村民。
证词挺简单,两位女子被刺客追杀的时候,严七正牵着一只羊打此路过。
他以为遇到了山匪,吓得立即钻进柴垛里,羊都不要了。
当然,严七也并未亲眼目睹整件事情经过,只是听到那些刺客嚣张至极的威胁声:
“敢跟我西凉作对,残杀我西凉将士,这就是下场。”
然后两个女人惨叫,直接将瑟瑟发抖的严七吓得尿了。
好不容易熬到刺客离开,他战战兢兢地从柴垛里出来,第一个亲眼目睹了被砍得面目全非的两个女子。
然后惊悚尖叫,引来村民围观,报案。
严七描述刺客的样貌,什么都说不上来,只记得全都一身黑,手里拎着雪亮的弯刀。
至于那两个女子,满身狼狈,跑得跌跌撞撞,月色不明,他压根就没有看清。
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末了,有证人的名字,手印,家住何处。
不过证词下面的一行小字,引起了良姜的注意。
刺客离开时,牵走了严七的那只羊。
良姜想了想,觉得十分不解。
其一,既然有羊,说明附近一定有人。但凡刺客应当都接受过极其严格的训练,应当找到目击者杀人灭口才对。
其二,身为西凉刺客,竟然会贪图这点便宜,一只羊都不放过?
有没有可能,刺客是故意留下的活口?
包括现场遗留的弯刀,刺客面对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不至于就连手中兵器都保不住吧?
若是果真如此,那对方究竟是不是西凉人可就有待商榷了。
父亲一生征战,也曾剿灭无数的土匪流寇,或许就有往日仇家,趁机报复,然后栽赃到西凉刺客的身上。
若是找到这个证人,能不能从他的供词之中找到破绽呢?
良姜默默地记下来严七所住的村落,将卷宗重新放回原位。出了京兆府,天都快要亮了。
随便寻个客栈,补了一觉,吃过东西,良姜便按照昨日卷宗所记载的地址,寻到了严七。
是个约莫四五十岁的光棍汉,浑身邋遢,袖口蹭得油光锃亮,眼里却透着精明。
听说良姜找他,光棍汉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笑得甚至有点猥琐。
良姜不想跟他废话,直接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子,在他跟前晃了晃:“两年前你亲眼目睹的那场凶杀案,你一字不落地跟我说一遍,这个银子就归你。”
严七瞧得眼睛都直了。这银子,足够他买一群羊,有了羊,就有了媳妇儿。
因此立即将那日所见原原本本又说了一遍。
这番话,他在屯子里不知道已经向着旁人吹嘘了多少遍,因此说起来几乎不假思索。
良姜却并未将银子给他,而是一本正经道:“我想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
严七搜肠刮肚,终于眼前一亮:“我知道那些刺客住哪儿!”
良姜顿时精神一震:“住哪儿?”
“住山上。”
良姜皱眉:“哪座山?”
“没说。”光棍汉理直气壮。
良姜耐着性子:“那你又怎么知道他们住在山上?”
“他们杀人之后,其中一人顺手牵走了我的羊,说回山上烤着吃。”
“还有说别的吗?”
“没有了。”
“难道就没人发现你?”
严七想了想:“我是傻人有傻福,当时我就窝在柴垛下面,他们只顾着牵羊,却没看到我。”
“那这事儿你在衙门为何不说?”
“我只说了一半,让他们若是找到凶手,记得要回我的羊。可他们让我少废话,跟案情没有关系的不要啰嗦。”
良姜再问,却得不到其他有用的线索,便将银子抛给他,转身要走。
严七得了银子,使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