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以北,忙碌的景像出现在二人的视线中。
“老板,这些都是什么人?”
胡四看着这些穿着补丁,却一脸兴奋的百姓,眼中闪过一丝的诧异。
他在磷光城也见过很多人类。
可是都没有像这里生活过的这么苦,连衣服都这么破旧,甚至还有一些人身上的衣服快要成为碎片了。
“战争罪犯!”张胜利一边跟着这些人打着招呼,一边领着二人继续往北走。
“在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发生着战争,凡是战败的一方,所抓的人因为养不成,全都被送到这里来。”
“放到这里交给您来养?”胡四一脸的诧异:“老板,您这混的也不咋地啊,这不是硬给您塞人吗?”
张胜利看了一眼胡四,摇摇头,没有说什么,而是继续解释道:“以前这里一片荒地,寸草不生。”
“凡是被送到这里的人,几乎没有活路,也就是说送到这里几乎就等于判了死刑。”
说到这里,张胜利刚起了先前在磷光的事情,笑着说道:“对了,你被抓的时候,他们第一时间也要把你送到这里来。”
“嗯,不能说是送,应该算是卖,像你这种轻伤的人,卖给大荒城,还能得一两块灵石,然后你再被大荒城调教,帮其挖矿,不给饭吃,快死的时候才送往这里。”
张胜利这话说完,老鹰噗嗤一声笑出了声。
胡四有些尴尬,用手臂戳了一下老鹰,说道:“老板,咱们都自己人,能别老提这茬吗?”
张胜利脸带笑意,继续说道:“现在这里生活算好的了,至少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至少饿不死了,而且活的也有尊严了。”
“就这还有尊严?”胡四撇撇嘴,看着这些人,心里一阵嘀咕。
“那我们现在要去哪?练兵场?”老鹰出声问了一句。
对于这个词,他可是一直在念叨着,可是这一路走了这么远,哪里有练兵场的影子?
然而这才刚出种植区,张胜利找到了一个养马的地方,直接选了三匹马。
“这里挺全的啊,连马都养上了。”胡四嘿嘿笑了起来。
“怎么样,会骑不?”张胜利说着,一跃而起,直接骑在了马上。
老鹰却像一个全能的人,根本不虚,倒是胡四,摇摇头:“我可没骑过,咱们穷苦人出身,哪骑过这玩意?要不老鹰,咱们一匹?”
老鹰撇撇嘴,两个大男人同乘一匹马,那像什么样子?
所以他直接一拍马身,直接飞奔了起来。
“喂!”胡四苦着一张脸,救助似的将目光转向了张胜利。
“不会的话就走吧,反正不远。”
“那感情好!”胡四嘿嘿笑了起来。
“我们骑马,你走!”张胜利说完,一拍马身,也飞奔起来。
胡四那叫一个憋屈,没办法之下,只好也有样学样,跳上马背。
小样,咱说啥也是习武之人,骑个马而已,难道还搞不定?
然而他还真小瞧了这骑马之术,一连几番试验,要不是因为身手好,非要被摔个狗啃泥不成。
经过了好几次试验,终于找到了窍门,但是此时,远处已经没有了张胜利二人的身影。
“不带这样玩的啊!”胡四一脸的苦闷,只好朝着一个方向缓缓行进。
………
大荒以北,一望无际的草原。
没错,就是草原。
以往这里还是一片荒凉之地,可是现在这里长出了小草,虽然稀松,但也一眼望去,也是一片绿色。
在这草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