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有头!债有主!”是的,程屿柒打算去搏杀杨蛮曼。
他现在所拥有的力量、速度,还有敏锐的五感,这些被强化了的能力成为了他敢萌生这个想法的先决条件。
现在的程屿柒,满脑子都是复仇的想法。
如果说之前的他因为害怕被牵连,而对是否报警都会犹犹豫豫。那么此时此刻,面对即将失去甜甜,即将失去心爱之人的局面,程屿柒已经完全没有了任何的顾虑了。
“甜甜已经快死了,而我自己也已经成了这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模样了,继续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其实程屿柒心里很清楚,杨蛮曼的实力深不可测,自己能够成功复仇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是在他看来,就算是真的打不过对方,那死也就死了,正好可以陪着甜甜一起上路,去做一对亡命鸳鸯,倒也不至于让甜甜在黄泉路上孤单。
要是真的侥幸能赢了,那就是老天爷开了眼,能给甜甜和自己的不幸报仇雪恨了。
人们在生无可恋的时候,便就可以做到无所畏惧。
可是他把厨房里的刀都试了个遍,也没能找到一把他觉得合适的武器。
这并不是刀子的问题,而是程屿柒自身的问题。
每当刀子被程屿柒握在手上的时候,他本能的就会觉得,手上拿着的这个东西还不如自己形如枯槁的手,和粗糙如树皮表面的手指甲好用。
毕竟他的手指甲只是看起来像树皮,实际的坚硬程度可能已经远超钢铁了,能插入到水泥墙里,并把自己固定在医院外的高空中,已然就证明了这一点。
不仅如此……
程屿柒可以轻松的在脑海中模拟出用手指撕开脖颈动脉的画面,但是却脑补不出来自己用刀应该如何去杀人,他并不是刀客,也不是剑客,甚至连做饭都不怎么会,对刀具的使用恐怕还不如一个街边的小混混。
但是自己明明已经是怪物了,凭借最原始的本能,就可以很好的完成厮杀了。
现在的程屿柒非常能理解,杨蛮曼为什么会说出她杀人不习惯用刀这样的话了……
因为杨蛮曼她本身就是最好的武器。
在想明白了这一点后,程屿柒索性也放弃了刀子。
随后,他又翻找出了新的口罩和运动帽衫,重新穿戴整齐。但是这次他却没有再戴墨镜,因为家里并没有多余的墨镜可以供他使用了。
索性,他将灰白色的杂乱头发往额头前的位置拨弄了两下,便就盖上兜帽直接走出了家门。
和昨天一样,依然是清晨第一班的老式公交车,也依然是“棋盘村”的这条线路,但是方向却是完全相反。
这一次,他不是要逃离那个恐怖的别墅,而是抱着必死的决心,要去别墅里面杀人!
去杀一个,和自己一样,如同怪物一般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