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连弹”乃是酒醉仙招牌招数之一。
当年就是这个招数,横扫无数大神选手。
多少人想要模仿,但都以失败告终,因为此招是不可复制的。
招数看似简单,但求颇高,讲究的就是“快”字。
快到什么程度,快到只能看到手在挥舞,而看不到实体的武器。
这样以来,对手就极难进行格挡,只能被动受击。
而这一招,之所以说不可复制,首先在操作上,必须要五指才能完成。
一手操控鼠标,一手控制技能,以及方向。
这就需要极快的手速,才可以做到方向与技能全部坚固。
而之所以别人使用不出,还在于此招的自创性。
招数自创,无法进行摸索,故而到目前,这一招也只有酒醉仙一人会用。
游戏中,角色一般使用都是常规招式,也就是常规技能。
但有些玩家觉得常规技能太过单一,就开始研究自创技能。
将基础的动作,例如跳跃、突刺、闪身、等等。
与常规技能进行组合,例如潜行者的滑步、横扫、突刺、重击等等。
相互进行组合后,从而创出一套特有的连招,故被玩家成为“自创招式”
对于自创招式,超神里也有着一个广为流传的说法。
“自创的招式不一定是最强的,但最强的招式一定是自创招式!”
“酒醉仙?你是酒醉仙?”
此时,陆凡宇也并不确认,眼前的老板,是不是就是自己的偶像。
在他的印象里,酒醉仙每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时,都会带着一个面具。
虽然看不清全貌,但也大体能够判断出,是一位俊朗的年轻人。
可眼前的男子,头发散乱,一脸沧桑,不修边幅,完全一副油腻不堪的样子。
如不是他使出了酒醉仙的招牌招式,陆凡宇绝不会把此人,和偶像联想到一起。
听到陆凡宇的叫喊,老板将头抬了起来,一脸疑惑的看着他。
“什么酒醉仙?你这孩子不是有毛病吧。”
“你不是酒醉仙,那你怎么会用五指连弹?”
“你说我刚才用的这招叫,什么?五指连弹?”
“对啊。”
“你不说,我都不知道这招叫什么,就是感觉挺好用的,花了不少钱买来的。”
“买来的?”
陆凡宇难以置信的看着老板。一个当年如此风靡的招式,竟是买来的?
“嗯啊,很多年前的事了,我在一家网咖,看见一个人在玩超神,见他这招挺厉害,我就跟他询价,MD就这一招,花了劳资不少钱。”
陆凡宇上下打量了老板一眼,见他认真的模样,倒不像是说谎的样子。
难道这招数,真的是他买过来的?应该是,这人怎么看也不像是酒醉仙啊。
陆凡宇想了想,还是相信了老板所言。
就见他眼珠子转了一下,“老板,这招你可不以教给我,多少钱?我买。”
虽然眼前的这人不是偶像,但至少他使用的招数是货真价实的。
如果能学过来,对自己的游戏水平,肯定会有大幅度的提升。
可让陆凡宇没想到的是,自己刚说出口,就见老板很是果断的,摇了摇脑袋。
“不卖,不卖,我当时可听那家伙说了,这可是绝技,要是人人都会了,还能叫绝技嘛?你还是别想了。”
“无论你当时花了多少钱,我愿意出两倍的价格。”
“小伙子,不是钱的事,我既然花钱买过来了,就没有再卖的打算。”
见老板如此执拗,陆凡宇掏出了银行卡,“啪”的一声,拍在了吧台上面。
“这是我所有的积蓄了,里面一共有三万,如果不够我再凑,老板,你用的这招对我很有意义,希望你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