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后,两人对买的东西简单的进行了分类,选出了明天要带过去的东西。
他从张婷那了解到,老岳父喜欢喝酒,他可是下了血本,找人买了两瓶茅台,这玩意可有点贵,不好搞,要不是昨天运气好,刚好拿到货,还买不到这酒呢。
所有的礼品都没这两瓶酒踏实,要是老丈人真的嗜酒如命,陈旭相信,把这酒摆在他面前,啥事都没有了。
嘿嘿嘿,讨好老丈人,还是得下点血本,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嘛,人家把女儿都嫁过来了,几年都没回去一趟,随便怎么都说不过去啊!
就算打了他都是他自己理亏,但愿看在这些东西的份上,能够轻拿轻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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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陈旭一大早就起来了,起的那是比张婷还早,毕竟去见老丈人,该倒腾还是要倒腾一下。
东西昨天已经收拾好了,往自行车上一放就能马上走人的,所以倒也不是很着急,不过他昨晚上还是有点失眠,一直睡不着觉。
现在的心态就跟小年轻似的,有种第一次见家长的感觉,简直让人
等张婷起床过后,两人洗漱完吃过早饭就马上出发,要说妞妞怎么没来?
陈旭昨天晚上已经去打过招呼了,让妞妞在那边再住两天,一辆自行车不太好托人,让妞妞下一次去玩,这一次就算了。
再说了,他就约等于去“刑场”了,让妞妞去了,简直损坏他的父亲高大威猛的形象!有损威严。
今天是个好天气,这才七点钟那些样子,天边已经映出了一丝红霞,再过一会,太阳就升上来了。
穿过村里的路,走上乡道,弯弯扭扭的,骑着自行车,不知走了多久,远远的就看见了房子。
这一路上倒还有些荒凉,不像到他们村上,隔那么一段距离,就有一户人家,走这边老长一段路都看不到一户人,确实荒凉。
不过还好,张婷在,她还记得有一条抄近道的小路,这么多年没回去,她也没忘。
陈旭听着张婷的指挥,走上了那条近路,张婷说,走这条路要比之前那条快整整半个钟头,至少能让屁股少受些罪。
他们七点过就出发了,骑着自行车,搭人搭东西,虽然车速慢,但好歹也比走路快一点,他们这都走了,差不多有四个小时才到。
各家各户都升起了炊烟,看样子是要准备午饭了,不过也怪他们这边十一点过就开始准备了,看样子生活过的应该还不错,不知道他们村盛产什么?
毕竟这段时间农闲,像他们村,就靠地里头那点东西过日子,农闲的时候家家都勒紧裤腰带吃饭,大家吃午饭都是能推多久,推多久,吃的晚就饿的晚些,节约粮食嘛。
他这一段时间搞了一些名堂出来,多多少少也改善了一下村里的经济,这才恢复了正常作息。
这个村里肯定有什么名堂,肯定不会靠地里头的那些东西吃饭,要不然照这个时间吃饭,早就断粮,饿死了,哪还等的到现在啊!
进了他们村里,路上都没什么人,估摸着都在家里等着开饭吧。
陈旭没在骑车了,翻了下来,推着自行车走,他们这屁股啊!哪怕是过了一个晚上还疼着呢!没那么容易好。
这又坑疤了三小时,屁股都快没知觉了,下来走走,缓一缓。
不得不说一嘴,自从陈旭回来这一段时间,就没咋让张婷走那么远的路了,这两天可赶上了,之前两个月一个多周的运动量了,张婷都有些不适应了,走的一身汗,现在不仅屁股疼了,脚底板也生疼了。
果然,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啊,从这上面都能体现的出来!
陈旭也累的够呛,真是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