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那件熟悉的事物,血还没有完全干涸,地上的痕迹表明这里不久前发生过战斗,联想到上午时火炮营莫名其妙停止炮击,自然让孟凡想到他们是受到了什么东西的攻击。
这里是郊外,丧尸都被引进了城内,按理说这里不应该有大批的丧尸,而小批的丧尸没有能力消灭火炮营,现场的一切也表明不是丧尸干的,否则现场绝对是惨不忍睹。
是末世霸王帮?他们刚受到重创,以他们的实力,似乎也没这么容易干掉整个火炮营,尤其还是在离发电厂临时基地这么近的地方。
是天教?是统战组织?还是?孟凡的心里写着一个大大的问号,他现在最关心的,是周天子他们在哪里,是否安全?
“谁?”正当孟凡在弹药车上搜索着,看是否有什么有用的物资的时候,突然听到车的那一边有轻微的脚步声。
“不要开枪,我是好人。”一个灰头土脸的小兵从车后走了出来,他身上的衣服表明他是一名政府士兵。
“其他人呢,你们遭遇了什么,为什么你能留下来?”孟凡并没有放松警惕。
“我?”小兵哭丧着脸说:“对不起,我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我是临时招募过来搬炮弹的,我正干着活,就听到有枪声,我看见很多人都死了,我胆小,就躲到了车底下,一直到外面没动静了才敢出来。”
“这么说,是有人袭击你们了?”
“肯定是人,人才会打枪,我模模糊糊听见有人说什么组织?”
“统战组织?”
“对,就是统战组织。”
“这帮混蛋!”孟凡恨恨地说:“我们舍生忘死跟丧尸拼命,他们却在背后袭击我们,我真怀疑他们是不是还属于人类!”
突然发电厂方向有枪声响起,“啊!是不是他们去偷袭那里了?”小兵似乎很胆小,他吓得躲到孟凡后面。
孟凡正望着枪声响起的方向,突然一股触电般的危险信号在他大脑中出现,他快速转身,一把握住了那个小兵的手腕。只见那个小兵的手里,赫然是一个针管。
但是,那个小兵突然多出一只手来,多出的那只手里拿着一根银针,刺破了孟凡的手背。
孟凡一脚将他踢飞,“你到底是什么人?”孟凡喝道。
“你说呢?”小兵冷笑了一声,从地上爬了起来,孟凡的这一脚很重,如果是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承受得住。
“你就是统战组织的士兵?”孟凡猛然大悟。
小兵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哈哈笑道:“我正是为人类自由和未来而战的光荣使者,你知道得太晚了,你中的是代表我们最高科技的麻醉针,只要你愿意加入我们,我会留下你的性命的。”
孟凡感觉到自己的右手已经麻痹,这种麻痹的感觉还在顺着胳膊往上延伸,“你高兴得太早了?”孟凡冷冷地说,他突然举起刀,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右臂砍了下来。
“你?你居然?”小兵大惊失色:“你就这样砍下自己的胳膊,你是冷血的吗?”
孟凡突然一抬手,一道蓝色的电光击中小兵,小兵立刻在惊愕中被击中焦炭。
“真是好样的,砍掉自己的胳膊跟砍西瓜一样,一名一等光荣使者在你手下连一个回合都抵抗不了,你才是我们最需要的人才。”不知什么时候,孟凡的身后出现了一队士兵,他们的头盔上全都有一个地球仪一样的标志。
他们全部是统战组织士兵。
麻醉针的作用果然非凡,孟凡被砍掉的胳膊居然感觉不到疼痛,孟凡看了一下伤口,发现血已经不流了,伤口竟然快速愈合了。
孟凡已经拥有了童梦谣才有的快速恢复能力。
“加入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