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归开玩笑。
我们长恒高中的老师也很优秀的,好嘛。只是我们总是没有完全按照老师的要求来做,任何事情都留有空余,留有遗憾,没有一一补足自己的短板。
与其羡慕别人,不如完善自身吧。
晚上,忙完工厂里的事,我少见地没有做试卷或是背诵记忆知识点,而是端坐在桌前发呆。
打开的英语笔记本,展开在空白那一页,写满了我的心事。
还记得那一次,自己去文具店买记号笔,正好碰见文具盲盒搞活动。我好奇地买了一盒,打开里面竟是些橡皮,尺子,纸带,消失笔之类的小玩意儿。
纸带,就是细细长长,带花纹的,可以折成小星星的一种装饰物。
消失笔呢,就是我们小时候玩过的,可以拿来写字,但是写完后自己是看不见的,只有用消失笔另一端自带的小灯照亮写过的地方,字迹才能显现出来。
这种东西,放在一二年级的小学生那里,或许还能引起注意,可要是给高中生,难免显得有些幼稚了。
也许是学习生活太过无聊了,急需生活的调剂,我竟然很意外的,没事便拿起“消失笔”开始涂涂画画。
慢慢的,涂画越来越少,更多的是书写。
一遍一遍地,书写着同一个名字。
我发现名字简单,就是好,写起来都格外顺手,几笔就写完了。
后来,自己的一只中性笔芯没墨了。
我突发奇想地,没有立马扔掉它。
而是,开始用这只再也写不出墨的笔,肆无忌惮地写某人的名字。
起初,我还只是集中在英语笔记本上特定的一页来书写,直到把这一页纸,写得“密密麻麻”“皱皱巴巴”,然后我开始随意在书本或是试卷等一切空白的地方书写。
当然,我也不是随时都写,只是发觉自己有点心不在焉的时候,才开始练习写名字,写到有点麻木了,好像能集中注意力时,才强迫自己停下来。
这支没墨的笔,也因为自己独特的功能,成了我笔袋里不可缺少的一支笔。
当然,我也不是每次都能准确无误的拿出这支笔,很多次我开始写下一横,才发觉自己拿错笔了,赶忙换回没墨的这支。
反应最慢的一次,是在我已经写下了艹字头,下面的横折钩刚写完。才忽然意识到,遭了,怎么是拿的有墨的笔呀。
为了掩人耳目,我故意将横折钩圈成了一个方框,然后在方框和艹字头之间狭窄的缝隙里,加上了一个细小的“十”字,形成了一个造型奇特且略带滑稽的“苦”字。
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费心遮掩,分明“苏”字开头的词语有很多呀,为什么偏偏就是不能出现这个字呢。
有人肯定会说,完啦,你绝对是喜欢上苏林了,都开始口不对心,情不自禁了。
我觉得不是的。
试想一下,劳动的农民,有人没事喜欢嘴里叼着一根青草,那他一定就是喜欢这根青草吗?爱美的女士,炎炎夏日里总爱撑着一把遮阳的伞,也不会有人觉得她就是喜欢伞吧。
不管怎么说,我都只是觉得,这是一种下意识的可坚持的习惯性动作而已。
就如同偏偏他的名字就是两个字的。你想,要是换成了我自己的名字,既绕口,又还是三个字的,谁愿意这么麻烦,写这几个字呀。
不过好在,这种情况,随着学业的增加,逐渐减少了频率,或者说是完全戒断了。
我就说嘛,这只是随机不常发生,短时间内频繁出现,但是随着时间流逝,完全能改善,甚至是可以杜绝再次发生的一类事件。
好吧,我承认,是我嘴硬了。
刷题,上课,打工,备考,很多很多的事情压下来,我发现我还是有时间走神,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开始写这个讨厌的名字。
我也知道这样做毫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