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忠烈,惨遭构陷而亡,叹天道不公。
时往三年,辗转忐忑,不忍忠良蒙冤,食不安寝。誓言,不揭此案,不覆黄土!
李氏霜、琪,本孪生姐妹。霜,过继长房,琪,守嫡系。
李氏案后,霜,替妹赴死,琪,得以留存。遂,安排琪与怀兴假结连理,以复良籍。
孙本之,自问人轻言微,官居刑部,无缉查之权。
欲为李氏翻案,唯手握监察,因构陷李氏之凶谋者,必出朝堂。
御史台,监察百官,乃我拨云见月之重器。入宫请仕,愿入台府,平调中丞,以握监察。
余自揣测,能一力构陷李氏者,右三司吴应雄深具嫌疑。
查!至死方休!
孙鹤的第一篇日记,行文并不长。
但直接证明了徐安此前的猜测,李霜和李琪就是亲姐妹,且当年被斩首的,乃是李琪的姐姐,李霜。
也正如徐安所料,一开始孙鹤的怀疑对象果然是吴应雄。
李放通敌案,发生在十三年前,也就是天景二十年。
但孙鹤却是在天景二十三年写下了第一篇日记,换言之,他的侦查是从案发后三年,李琪和曹怀兴假成亲才算开始。
而“孙本之”,乃是孙鹤的自称。
孙鹤,字本之。
徐安深吸一口气,微微叹气,接着往下看:
天景二十四年,惊蛰。
案情小有进展,吾与怀兴变卖家产,举债筹集巨资,私下购入梨园,
以琪儿为幕后老板经营之。
梨园乃黄金屋,往来之宾客,皆是大贵,利于吾等探听消息。
虽暂无吴应雄之罪证,然,对其麾下亲信已有掌握,不日便可查到其身上。
吴应雄,必是罪首!
天景二十五年,秋。
今月,台府出击,捣毁一桩贪赃大案。吾,居功至高,得天子赞赏。
大夫年事已高,来年京察必下野,吾当顶替而上,彻底掌控台府之权,狙击吴应雄。
然,怀兴任扬州府令,日前上呈线报,竟侧证吴应雄并非构陷李氏之主谋,惊之。
呔!吾,疑之!
天景二十六年,八月。
呜呼!大惊。
历时三年暗查,竟惊悉吾等之认定,皆为错误。
吴氏应雄竟非通敌案之主使,证据昭彰。然,若非吴氏应雄,仍有谁人觊觎于李兄之权位?
苦闷。
但吴应雄虽非主谋,其纵然属下舞弊敛财,亦不可不察之。
其妻弟裴勇,乃为首犯!
天景二十七年,上元节。
吾任御史大夫,大权在握,当先肃清台府内部腐朽,重塑清明,暂停对吴应雄之追缉。
然,李氏通敌案再无线索。
苦!郁!
天景二十八年,二月春。
苦!郁!
毫无进展!
天景二十九年,七月鬼节。
太子萧尔康出巡漠北,属首次,吾从之。
半年后,返。
通敌案,仍无进展。
苦!郁!
天景三十年,天子寿诞。
无心与宴,苦!郁!
看到这里。
徐sir已是眉头深皱,心中颇有涟漪。
按照这本“日记”的记载,实际上并非真正的日记,而是年记。
孙鹤没有详述自己查案的过程,却每年来一个总结。
不过字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