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UU小说网>历史军事>五代十国往事> 第651章 将相不和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651章 将相不和(1 / 2)

后汉时,虽有三镇连叛,后蜀、契丹、淮南亦摩拳擦掌,然而都只伤后汉皮毛,未及筋骨。后汉的致命伤是内伤。

刘知远匆匆建立后汉,又匆匆去世,给儿子刘承祐留下了一个百废待兴的烂摊子,同时也留给他一套初具人形的领导班子。

之所以说是初具人形,是因为这套领导班子有如下几个特点:

1,架构较为完整,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组织架构都有,但是称职与否就另当别论了;

2,是后汉政权的既得利益集团,因此也就无限忠于后汉朝廷,竭尽全力维护目前的权力体系和利益分配模式;

3,组织内部成员几乎全是“速成班”,根基浅、底子薄,骨子里存在极强的自卑心理,而极度的自卑又导致了固执己见,行事风格较为偏激;

4,一般来说,凡是同时具备上述三点问题的,必然会存在这个问题:内斗。

前文有过交代,刘知远的托孤重臣之间,存在着比较深的矛盾,而且他们丝毫不加掩饰,因此不能称之为“勾心斗角”,对比一下唐末的政治斗争,即便是宦官田令孜,也懂得运用一些阴谋诡计,布局设套,跟学霸宰相们周旋博弈,虽然乌烟瘴气,但客观来说,还是值得玩味的。

而发生在后汉朝廷的核心权力圈内的争斗,就已经有些侮辱“勾心斗角”这个词了,不加伪装、不要滤镜,双方坦诚相待,态度明确,就是“CNM我弄死你。”

除此之外,托孤老臣与幼主刘承祐之间也存在着尖锐而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也是所有“开国皇二代”们需要面临的共同问题,

将相不和、君臣生隙,这才是导致后汉迅速走向灭亡的原因。

后汉是建立在晋辽大战的废墟上,历史没有给它小火慢炖的时间,只能是大火爆炒。为了迅速稳定局面、恢复秩序,后汉给人留下了“汉法严酷”的观感。

关于战乱对百姓生产和生活造成的影响,已经毋庸赘述,中原地区的自然灾害也并未减少,在刘承祐时期,黄河再一次决口,蝗灾、水灾、旱灾并没有因改朝换代而另择新欢,它们依然对中原这块儿苦难的土地不离不弃。

百姓们民不聊生,于是选择背井离乡,或是聚众为盗。群盗们打家劫舍,剽掠郡县,转战各处,比如前文提到的南唐李璟,就趁机在边境一带招降纳叛,引诱后汉控制的淮北地区变民。

刘知远为了抵御契丹,安抚归顺自己的藩镇,也不得不毁家纾难,给予将士们丰厚的赏赐,导致国库空虚,赤字严重,不得不变卖后宫财宝,连皇后的首饰都要变卖。

镇压民变,抚平财政赤字,成为后汉政权亟需解决的内政难题。后汉的领导班子于是就采取了简单粗暴的办法。

比如,后汉出台了最为严苛的法律,规定:凡是参与偷窃、抢劫的,无论数额多少,一律判处死刑。

宰相苏逢吉亲自起草该条法律,做了进一步的更正,使之成为有史以来最严酷的法律:盗贼本人及前后左右的邻居,包括“一保”之内的居民,全族处斩!

偷个东西,不仅小偷本人被杀全家,他的邻居也要杀全家。

这是借鉴参考了“保甲连坐”制度。在中国古代,关于“保”的定义略有不同。在唐末,四户为“邻”,五户为“保”。总之,只要有一个人犯法,官府的起步价是诛灭五户。

草稿拟定后,招致了一片反对声。苏逢吉这才迫不得已,恨恨地将“全族”二字抹去,邻居就不用杀全家了,但家长还是要杀的。

在这条法律的指导下,山东、河北等匪患最严重的地区,发生两起骇人听闻的案件:

“平阴县屠村案”

郓州刑警大队长(捕贼使)张令柔破获了一个违法犯罪团伙,顺藤摸瓜,追查到了平阴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然后无情屠杀了十七个村的数百名村民。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