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日子过的格外充实。
上课学习,下课打工,林翠翠从来没觉得日子如此有奔头。
每天她要去好味福打工四个小时,回来躺在床上的时候简直快累成了死狗。
可在这样日复一日的坚持下,她的努力也有了回报。
在好味福工作了两个月,她竟然赚了30块钱!
30块钱对于一个在工厂上班的人来说不多,可对于她这样勤工俭学的农村孩子来说,就是一笔巨款。
要知道当初她千里迢迢来到京市念大学的时候,兜里也才只有15块钱。
一顿饭平均要花费2毛钱,一天的饭钱是6毛钱。
家里赚钱不容易,她要是处处伸手要钱,家里的日子该怎么过?
现在兜里有了30块钱存款,她便不用每天只吃馒头了,偶尔也能给自己添个素菜,放假不工作的时候,她还能稍稍买个肉菜打牙祭。
再不济,有的时候在好味福工作晚了,还能在吃那里的剩菜剩饭,味道也不错。
而现在她能过等的不那么寒酸卑微多亏了林小曼啊。
“小曼,晚上请你去吃面条,面条加肉。”林翠翠眨着星星眼。
“不去外面吃。来我家里吃吧。你给我下面条,多加两个蛋,还要多加几个肉。我还没尝过你手艺呢。”林小曼道。
林翠翠同学赚钱有多不容易,林小曼又不是不知道,哪怕外头的加肉面条也才5毛钱,林小曼也不舍得让林翠翠破费。
“我做饭可好吃了,我从小做到大呢,在我们村子里谁提起我的厨艺都要竖大拇指呢。”
“可不兴吹牛啊,今天你要是做的饭没让小爷我满意,屁股给你打开花了。”
两人说说笑笑,走在路上的两人迎面便瞧见了一个灰头土脸的男生。
见到林小曼,那男生先是一愣,随即眸色阴冷。
林小曼一眼便认出了来人。
不是别人,正是在红旗镇被她收拾的服服帖帖的周军同学。
“周军,你怎么愣住了?妈妈不是说让你去供销社买点蒜吗?”耳边是一道中年妇女的声音。
“你,林小曼!”孙珊嗷地喊出声。
“伯母,你好,好久不见。”林小曼笑道。
“谁是你伯母!林小曼,你别乱人亲戚!”孙珊暴怒。
当初就是这个贱蹄子收了她的房子,少了一套房子,她如同掉了块心肝一样难受!
可看林小曼,现在却过的这么好!
“孙珊同志,几日不见,你日渐苍老啊。”林小曼嬉皮笑脸,“是上次我把你房子赌回来了,你没了住的地方,所以才四处奔波,如此劳累吗?”
提起上次的事情,孙珊和周军同时气不打一处来。
当初林小曼学习好,却故意设下陷阱,花言巧语逼迫他们与她打赌。
可最后呢,结果果真如林小曼所预料的那般。林小曼考了个高分成了京市状元,而他周军却实力不济沦为笑谈。
从小一直住到大的房子被人收走了,他和妈妈只能夹着尾巴灰头土脸地去家里另一套破房子里面居住。
后来家里那个蠢货哥哥周丰还想折辱林小曼,不料偷鸡不成蚀把米,锒铛入狱。
蠢货入狱是好事,他本来也不喜欢那个领养过来一身戾气的哥哥,可坏就坏在,周丰姓周,他也姓周,周丰干了坏事,镇上的人却将他也划分到周蠢货的圈子里。
小镇上认识的人多,谁家有事街坊邻居都能传个沸沸扬扬,一传十十传百,孙珊待不下去了,连夜收拾行李卖了房子奔赴儿子。
其实流言蜚语只是一部分,孙珊潜意识心里更多的是离不开亲儿子。周军是她的命根子,周军离开她一天,她便没了主心骨,晚上夜不能寐,日日抹泪哀声,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她,觉得一直捧在手心里的儿子也不爱她了,觉得她这些年对儿子的好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