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吃。这真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红烧肉了。”
林小曼竖起大拇指,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在昏暗的灯光下,林小曼明显察觉到顾清的腰板又直了直,比刚才更挺拔了。
顾清的筷子停在半空,那夹菜的趋势本来是往红烧肉那个盘子去的,可是在林小曼夸赞完之后,顾清的筷子转了弯,落在了土豆丝上。
带着一丝丝薄油的土豆丝让顾清一脸满足。
然后林小曼就没见顾清再没吃过一块红烧肉了。
顾国良隐隐地察觉到小儿子的情绪,简直没眼看。
自己吃肉不那么消化,小儿子还刻意不吃红烧肉,这是要都留给儿媳妇啊。
那么大一碗红烧肉呢,就算他那未来媳妇喜欢吃,那得多大的胃啊能将红烧肉都吃光啊。
果然人不能对自己太自信。
吃了半海碗饭,林小曼就饱了。
那剩下半碗怎么办?
这个年代对不能浪费的意识极其强烈,普遍都吃不饭的时代,你要是浪费那就是罪人。
剩下这半碗饭带走也不好,留下也不好。
林小曼心里泛起苦涩,呜呜呜,她不要做个撑死鬼。
心里一苦,她就表现在脸上,抿着唇轻轻地叹了口气。
然而,这个时候顾清碰了碰她的胳膊。
林小曼抬眸,“顾清,怎么了?”
顾清指了指自己的碗,示意她可以将剩下的饭给自己吃。
“你不嫌弃?”
顾清摇头,脸上的表情很淡然。
“那太好了。我正吃不了呢。这些你都吃了吧。”
林小曼拿过桌子上的干净筷子,想要将自己弄脏的饭都弄到一边自己吃掉,剩下的再给顾清吃。
哪知顾清一把端过她的碗,毫不嫌弃地大口吃起来。
“你,……”林小曼想说什么,却又要说不出来了。
这男人她平日看着很干净,甚至她还能明显地感受到还有一丝洁癖。
可是竟然就这样没有心理负担地吃自己的剩饭。
林小曼有点不好意思,家里人包括去世的妈妈和疼爱自己的姐姐都会介意呢……
顾国良见惯了小儿子的操作之后,慢慢也都接受了,心里没再吐槽,起身去院子里遛弯了。
晚上的顾家院落蝉鸣一片,很有氛围感。
顾清是最后一个吃完的,桌子上的红烧肉和土豆丝都被他扫荡一空。
林小曼再次感叹于男人的干饭战斗力,不过也是,要是吃的少,顾清身上哪会有那么多腱子肉。
毕竟没结婚呢,林小曼不能待太晚,于是吃完饭后她帮忙洗了碗就回家了。
顾清一直将她送到家门口,才转身离去。
顾云洲一直蹲守在林家不远处的一个树桩处,见顾清送林小曼回来,他心里的嫉妒和恨意再次涌起。
原来他和小曼处对象的时候,都是自己送小曼回家的。
可是现在陪伴在小曼身边的人,却变成了自己的哑巴小叔,顾云洲心里一万个不忿。
一个成分不好的哑巴,只因为和小曼有过夫妻之实就一直巴着小曼不松手,这样的人他觉得卑鄙又恶心,自私又凉薄!
顾云洲追上去,神色愤懑,“顾清,你站住,你放手吧。小曼不喜欢你。你们不要结婚,你给不了她幸福。”
僻静的树林处,没有一户人家。
顾清转身,冷笑一声,那眼神里的嘲讽意味似乎是在问,小曼不喜欢我,喜欢你?我给不了小曼幸福,你就能给?
顾云洲浑身一僵,哑巴小叔的眼神让他感觉到不适。
“顾清,你和你父亲一起下放到村子,无田无地,也没有钱,你觉得你娶了小曼,你能给她幸福吗?不能!你什么都给不了她!她嫁给你,只会吃苦,还要忍受村里人的恶心和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