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日常生活中,会流露出自己注意不到的细节。
在莫晴岚被烫伤,给他打电话那次之前,温愈与她的接触,其实不算多。频率也就是一个月一次。
只是,不知从何时起,温愈的心境发生了变化。
表面温润如玉风度翩翩的他,骨子里是个白切黑。当他抓着莫晴岚当小白鼠,她越痛苦,他越快乐;她恐惧战栗、她为钱折腰,他的血液就更沸腾雀跃。
然而正是在一次次的你来我往中,攻守易形。
莫晴岚察觉了温医生的不同。
“你是怎么知道的?”温愈又追问了一遍,“我没有说过,也不会在朋友圈这些公共渠道暴露自己的癖好。”
莫晴岚小口吃着自己的饭,说着自己的推测。“上次你和我去逛超市,我要买蘑菇,你看到之后就给放回去了,还碎碎念,吃蘑菇会过敏。我本人是喜欢蘑菇的,从来都没有事,那就只能是你过敏咯。”
原来是这样,温愈确实没什么印象了。
但,内心是火热的,感动的。
她将他放在心上,才会在意这些细节。这样被人珍视的感觉,真好。
他用公筷,给她夹了好几样菜,“多吃点。”
但莫晴岚没吃几口,就找借口去了前台处。虽然她喜欢白嫖,可她还带了封宿的份,没道理让温医生买单。反正封宿转了她二十万,羊毛出在羊身上。
结完账回来,刚好看见温愈。
温愈心思一言难尽。
上次他和她去超市,他买单;她随即请她吃饭。这一次又是她买单。
这意味着,莫晴岚和他明显划清界限呢。
“在医院,我是地主,该进地主之谊的也是我。”
“那我记在小本本上好了。”莫晴岚笑道,理由她早就找好了,“以后换温医生一个人情可好?你不知道,在我所有认识的人中,最想收割的人情就是温医生你的了。唉,医生的人情,关键时刻可能救命呢。所以,我赚了。”
经过这个小插曲,后边也就没怎么吃了,两个人并肩往回走。
“晚上吃得太多了,你陪我走走吧,就当消食了。”
莫晴岚还提着给封宿的打包盒,想着幸亏现在是夏天,饭菜凉得慢。
“唉,如果你们医院的医生护士知道了,大概一人一口唾沫,我就要被淹死了。”她开着玩笑。
“所以,在医院外,步行五分钟,有个公园。等你回医院了,再全副武装好了。”温愈对她口罩墨镜一窝端,还有点耿耿于怀。
路上车水马龙,两旁的建筑,闪耀着璀璨霓虹。这样的夜色,是适合漫步的。
“听说现在的年轻人中,非常流行citywalk,相当city啊!”
温愈愣了一下,城市漫步他可以理解,火了一年了。“这个相当city又是什么梗?”
莫晴岚便清了清嗓子,煞有介事地科普,“国外一个博主带着妹妹来华旅游,看到什么新奇的事物,就问一句city不city啊,其实就是洋气、时髦的意思。”
温愈听了大呼“涨知识”。
一辆汽车从他们身旁经过,车上的女子在看到两个人有说有笑时,叮嘱司机开慢一点,她迅速打开手机摄像功能,拍下了这一段视频。
人和医院,女士病房。
薛娇抹着泪,哭得梨花带雨,向床边的闺蜜诉苦。
“阿恋,你给我评评理,你说这比赛卡丁车,输了能怨我吗?他自己不敢下场,就叫我来。他还算个男人吗?我是艺人,又不是赛车手。偏偏对方的女伴,是个上了车就不要命的疯子,我能怎么办?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