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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以“法”击之(2 / 4)

,这不能怪他们,要怪,就怪……生的不好?哈哈哈哈……”那人又是将长羽枫给惊了一下。

在灵界或许有如此豁然开朗的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谁又能真的明白呢?

“可是现在洛肯坏透了……我没有办法阻止任何一个像洛肯这样有野心的人成为下一个洛肯。”长羽枫无奈的摊手:“几千年都没有解决的问题要我来解决,未免有些太勉强我了,那样我也就成了不遵守法律的私法狂魔,法律可前可后,可无用,我不能没有法而去杀龙兴会的任何一个人。”

“你很有见解,或许你才是对的,作为普通人而言,留下和保护法律支撑你申冤所需的证据和罪证才是第一前提,私心的报复应该放在第二位,或者说,将理智放在第一位。不过,也没有多少受害者能够反击倒是真的。”

那人见了长羽枫,笑的开心。

他总是在笑,或许多是调侃,但是在长羽枫眼里,这种越发清楚的笑声,只能是一种无奈。

“阁下是因为什么而被洛肯害至于此?”

长羽枫听完了洛肯的半辈子和发家史,只觉得这人狠辣,也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他很有手段,在成为受害者之前,他也有足够的能力养活三个无法获得生活来源的亲人,并且得到了已经消亡家族家族族长的认可,同情其他的受害者,嫉恶如仇般的,将旱灾与蝗灾之中,仍然以豚稚而食,不管受害者死活的城主全家杀害,但是真成了压迫者,他表现的也更为狠厉,他创办红花区,绿花区,以无家可归者,以能力有限者,将他们拖入了无尽的深渊,反补愿意跟着和他干的任何人,如果在当前,红花区和绿花区,甚至是精神药品都不受到法律限制的六年前,这种事情,谁敢说是坏的呢?

多少次的时代里,笑贫不笑娼,真是人间永恒的歪理啦,可是当要饿死街头的时候,贫,真是害死人的药,红花区的女子们,绿花区的男儿们,贩卖精神药品的人们,可恨吗?可怜吗?

可恨在哪里?

可怜在哪里?

出路在哪里?

未来又在哪里?

蝗灾面前,旱灾面前,任何一个灾难面前,能够抵抗的住,甚至是将灾害打败的人,都微乎其微。

君子之仁,仁在饿死街头?

古往今来,活下来并且有后代的,都不可能是饿死街头的吧?

在讨论命运的时候,这种问题根本就避不开!也避无可避!

谁的儿子起黄土之庙堂,飞黄腾达,谁的儿子终日严阳苦雨,永不翻身?

是你吗?

真的有人能够带领所有人跳脱出这个怪圈吗?

想必应该是有的,但是无论过去还是将来,失败的居多,成功的极少,这不是过家家,而是实打实的应该将财富给予到谁手中的最朴素的问题。

如果有人叫你认命,那他一定其心可诛。

如果有人叫你沉默,那他一定其心可诛。

如果有人叫你风花雪月,那他一定其心可诛。

悲夫!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你必须明白,这个世界真的有人希望自己能够永生,因为黄土埋下的,不仅仅是他死去的躯壳,还有他的法制,他的思想,他整个为人的名誉。

当此世间他再无法插手的时候,他便成为了任人描述的小丑,以莫须有,为之奈何?

为之奈何?

为之奈何?

天要有天,地要有地,人要有人。

天不为天,地不为地,人何为人?

被吹捧的愚者,无非是藉秋风吹的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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