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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孤(3 / 4)

做东西的工具原本是李府老师傅的,但现在,长羽枫还是新买了一套。

也不至于还过去。

所以,本质上没有那一些当掉的钱和李府大小姐的资助,自己根本寸步难行。

坐吃山空,每天为食物奔波也是一件很难过的事情,长羽枫发现自己根本没有闲工夫来观察白灵山的其他变化,只能很简单的通过和自己一起工作的农夫的谈话说清楚。

为了不惹必要的麻烦,长羽枫不拿作物,也时常询问果林的归属。

大不了走远一点,绝不惹是非。

当然也有找茬的,但是长羽枫学乖了,只要在哪里遇到找茬的那个人,自己就马上离开,不打猎也不摘果子,空手离开,他也占不到自己的便宜,如果是拦在当中,长羽枫就会将果子丢掉,将东西当场烤了,所以他身上总是带着打火石和小刀具。

其实,也没有真的遇到什么麻烦,能够跑出来的打猎或者干过的,基本上都不是游手好闲之徒,也不太会有多恶劣的思想,因为好吃懒做的人基本上都在家里,或者在街上乞讨,哪里会亲自到这里来?

不过,有一次,危险还是蛮危险的,长羽枫发现有人跟着自己,自己马上折返回到李府,说明情况,这种现象就少了很多,可能这就是命吧,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李府罩着这个小孩子,也没有人真的会无趣到和一个家徒四壁的人较真,他也拿不出什么东西。

腌制的肉干和杂的水果,会产生兴趣的人,还是很少的。

但保不齐有意外,长羽枫一次发现自己的肉干少了,所以在每次需要晒肉干的时候,长羽枫都是一守守一天。

然后第二天出门。

肉干肯定不是晒一天就行的,但是长羽枫不可能坐吃山空,所以,在很多情况下,自己还是需要提防的。

在那件事之后,这种现象也少了很多。

你要说每天吃肉,那也不是,自己挖掘的野菜,也是洗干净,烤着吃的,虽然味道很差,但是有调料提鲜,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

这样一天一天过去。

竟然离火神匆匆来匆匆去的那个暴雨天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之久。

长羽枫有时候也会去李府蹭吃蹭喝,当然,这种形容肯定是不对的,因为李府吃不掉给下人吃的东西,长羽枫也能蹭几口山珍海味吃,总的来说是不错的。

这样的日子,充实,不美好,但能过。

也仅此而已。

如果自己真是一个七岁的小孩子,早就饿死街头了,什么用米和篮子捕猎,什么蹲守野兔子,什么做尖长矛杀一些比较大的动物,都不是一个七岁小男孩做的。

不过,如果自己装的可怜一点,还是能够在李府做下人讨口饭吃的。

但是尊严不行。

自己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如果自己做了下人,那就不是简单的温饱问题,而是尊严问题,身份问题。

不是较真,也不是自视清高,是因为真的不行。

要签卖身契的。

这意味失去自由,每天干活做的事情也出不了李府,那可能就真的一辈子在这里。

开玩笑,这种东西。怎么可能做呢?

自己虽然手无寸铁,但人穷志不穷。

有手有脚,有脑袋,有知识,有想法。

自己这样另谋出路,也是完全活得下去,虽然没有办法做其他事情,但是总比呼来喝去活的自在。

如果吃不到肉,吃不到饭是种苦的话,长羽枫已经品尝不到了。

当然也有打不到猎的情况,摘不到果子的情况,但是也不至于天天捉不到,所以,长羽枫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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