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芙抬起脚轻踹了一下阿蒙的小腿,“不准偷,小兔崽子,你与其在我这耗时间不如去找你爸。”
见真的拿不到,阿蒙也不再做无用功,转而挤进了两人中间,拿出一本黑金封皮的书,祂把外面一层书皮拆下,露出了下面朴华无实的白色书皮,上书四个大字:王与夜莺。
我靠,我的珍藏!
伊芙猛地扑过去抢书,阿蒙向后一仰,正要躲过去,谁知亚当竟然将书从祂手中抽走了。
王与夜莺,一个披着文艺皮的狗血故事,一开始伊芙以为又是天使之王的青春疼痛文学,没想到是西幻版的霸道总裁爱上我,就是这霸道总裁有点多,足足八个,而伊芙就有幸成为了其中之一,被踢出去的那个是赫拉伯根,大概是因为祂显老吧。
根据故事发展,祂本以为自己会成为最后的胜利者,抱得美人归,没想到后面画风突变,成了大杂烩,自己和乌洛琉斯、梅迪奇、阿蒙有好多腿,乌洛琉斯和梅迪奇又在背后搞在了一起,梅迪奇又同时和阿蒙相爱相杀,奥赛库斯又和列奥德罗明争暗秀,颇有老夫老妻之姿,女主角夜莺表示我虽然爱祂但同时也爱着你们,而最后的结果竟然是米哈伊尔全都要。
伊芙大受震撼,花了一段时间把自己破碎的三观粘好后又重温了一遍。
看完后伊芙的评价只有四个字“刺激!再来!”。
伊芙以前看这些禁书都不看作者的,因为大家写得都大同小异,看谁的不是看。现在突然冒出这么个人物,伊芙立马来精神,封面一翻,作家。
没错,这本书的作家叫作家。
这个笔名,实在让人忍不住多想。但伊芙也没问,打听人家身份干嘛,而且如果不是的话那就相当尴尬了。
从那以后伊芙淘书的时候都会重点关注这个作家,果然没让祂失望,那书一个比一个精彩。
不过正因为过于精彩所以其他书都是藏在书架、床底,而它们被伊芙藏在了镜中世界。谁知道阿蒙这个熊孩子怎么知道的,拿出来了。
亚当把书还给了伊芙,两人对视了一眼,心中皆已了然。
伊芙偏过头不敢看祂,怎么自己这个看书的比祂那个写书的还尴尬。
阿蒙扶了下单片眼镜,笑着说道:“原来真是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