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两个多星期呢!如果手稿丢失了,她不确定自己还能否重新写得出来。这不是艾琳娜第一次光顾霍利维尔街,她已经对这个街头巷尾了如指掌。她带着手稿和一小笔钱,打算在投稿结束后顺便去商店逛逛。她再次使用了变形徽章,化身为之前那位男士形象,换上合适的衣服,然后朝路口走去搭乘马车。霍利维尔街依然保持着之前的风貌,仿佛没有任何变化。艾琳娜径直走向上次那家小店,店主和熟悉的面孔们一如既往地在轻声交谈。等到他们说完,艾琳娜才神秘兮兮地走到店主身边。店主显然记起了她,露出了意会的笑容,指了指楼上。两人一前一后走向通往二楼的楼梯。楼梯仍然陡峭、蜿蜒,脏污难掩。登上二楼后,店主疑惑地搓了搓手,语气中带有些许惊讶:“没想到这么快又见到你了。”“感谢您上次的慷慨割爱,”艾琳娜装腔作势般道,“我突然有了一点微小的灵感,就立刻写成了手稿,还请您指点一二。”她取出包裹好的手稿,递给了店主。店主摆摆手说:“别说这么客气,”
作为口口小说专卖店的店主,他可谓是见多识广,一开始看什么都非常兴奋,斗志昂扬,但现在,普普通通的小口书已经无法让他提起兴趣,哪怕是《兰狄安娜,刺激故事》这样的顶尖之作,看了几遍之后也变得索然无味。店主接过手稿往下看。
由于对普及教育的忧虑,艾琳娜的文字旨在通俗易懂,直截了当,采用了最简单明了的词汇和句子。这确保了任何接受过基础教育的人都能轻松理解,店主读起来并没有太多困扰。这就很好,他收到过很多口口小说的投稿,有的甚至还在书里引经据典,这能有谁喜欢看?
别看口口小说虽说上不了太大台面,投稿的人真不少的,它挣钱啊,一本普通的三卷本小说,每卷售价10先令6便士,有名气的作者可能会道31先令6便士,一本三卷本要写15到20万字,而口口小说,通常由私人出版商发行,产量有限,不愁销路,价格也相当高,一本装帧精美、印刷精良的中长篇小说,售价能到好几镑。
可以理解,毕竟小众的都很贵嘛。
光是看前面的开头,他就露出诧异的神色,打量了几眼艾琳娜,似乎想不通一个
男人为什么要用女性视角来写作,不过略微惊讶了一下,他便继续续了下去。
这一读,他瞪大了双眼,捏紧了纸张,露出震惊的神色。
主角居然是个普通人?!而且,还是个有丈夫的夫人?!
纵然他博览群书,这种设定他确实没看过啊!
店主又用隐蔽的目光打量了一番眼前的投稿者,似乎没想到眼前这个浓眉大眼的男人,花样也不少,居然能想得出那么直击内心的设定,光是这个设定,就让他隐隐激动起来。开头很简单,这位夫人和自己的丈夫出门,路上遇到一名贵族出行,给了这位贵族相当多的描写,夫人只是瞥见了这位贵族,就这么简单,这一段就结束了。当店主看到下一段时,简直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
什么?贵族误中禁药,需要找一位女性解读?什么禁药那么厉害,他怎么没听说过?
什么?这位夫人意外撞见,就被贵族的仆人们抓住,献给贵族解毒了?什么逻辑?这不符合逻辑啊!这发展也太快了吧?......就直接进入正题了?他......知廉耻啊!道德在哪里!!底线在哪里!!尊严在哪里!简.....作非为!礼崩乐坏!伤风败俗!店主猛地合上了书稿,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还好他停得快,不然险些当众出丑。
他好歹见多识广,但是这篇手稿,真的把他给黄懵了。
“你这篇小说...店主一改刚才的冷漠,十分热情地夸赞道,
“写得太精彩了,你怎么写得这么出色!我有预感,你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