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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 章(3 / 4)

蜂王宝宝,这是人家百花村的集体宝贝!

陆宵额头都是自不量力的汗,但嘴硬:“我不会摔的。”

沈宁伸脚轻轻踢了一下儿子的屁股:“脚都碰不到地上,我看你怎么刹车。”

陆宵抿唇,自己骑都是直接跳下来的,显然带人的时候不能这样,车身会失去平衡。

孟雪圜挤到陆宵前面,软软地替陆宵说话:“宁叔叔,我相信哥哥。”

“哥哥骑车好厉害!不会摔的。”

陆宵装怂的心情又明媚起来,碍着他爸的脸色不敢吱声,看着弟弟眼里全是光。看吧,孟雪圜觉得他很厉害。

沈宁:“这样很危险。”

孟雪圜软乎乎地说:“摔了也没事的,我不疼。”

沈宁:“……”

宝贝,你摔了就知道陆宵是混小子了。

“我还会赛车!”陆宵低声对他的迷弟说,虽然是遥控赛车,但是孟雪圜这么信任他,他迟早要开真的赛车带他兜风。

孟雪圜圆溜溜的眼睛冒出一簇星星:“哇。”

沈宁挥挥手,“去玩吧,不过不能骑车了哦。”

陆宵失望地蹲在自行车旁,这里他也不熟悉,要带弟弟去哪里玩?

孟雪圜从侧面抱抱他:“哥哥,你喜欢吃西瓜吗?我们去西瓜地。”

陆宵:“好!”

村里有一片西瓜地,晚熟的西瓜一个个圆滚滚地躺在地里。

孟雪圜作为东道主,对陆宵道:“你想吃几个都可以。”

陆宵:“一个,我们一人半个。”

他要挑一个最甜的——

孟雪圜碰碰陆宵的小手,“哥哥,我来挑。”

陆宵懂得把好玩的挑瓜过程让给弟弟,他把手揣在身后,觉得自己比陆凤阁还绅士。

孟雪圜蹲下来,张开手抱住胖胖的西瓜,低头把脸埋在西瓜上。奶白的脸蛋压在西瓜黑绿相间的纹路上,像西瓜奶油冰淇淋。

蜜蜂的触角能探知嗅觉和触觉。他没有触角,但是鼻梁两侧有红痣,贴紧了勉强闻一闻瓜瓜的甜味。

他像真正的小蜜蜂在瓜田里忙忙碌碌,撅着屁股抱完这个瓜抱那个瓜,一个一个试过去。

陆宵觉得他好可爱。

孟雪圜:“哥哥,这个瓜甜,这个瓜也甜。”

陆宵立刻产生了选择困难,孟雪圜严选的每个瓜都想尝一口。

“这个吧。”陆宵矜持地说,孟雪圜贴过的这个瓜皮最圆,可以当帽子。

陆宵觉得不能简单地吃掉这个瓜,他吭哧吭哧地抱着西瓜回家,偷偷拿刀切成两半 ,你一勺我一勺地吃。

陆宵扎一束狗尾巴草送给孟宝宝以示感谢。

陆凤阁还未到百花村,在路上就解决了王老板。

他三十左右,行事老练,断人资金链这一招对付王老板大材小用,不过是沈宁亲口吩咐的事,他加倍上心,让王老板这辈子不敢投任何有污染的厂子。

陆凤阁面容俊美沉静,长相偏严肃,在外说一不二,雷厉风行,在家……三岁小儿都敢造反。

一个造反就算了,还一个带一个。

陆凤阁生怕老婆孩子在乡下不适应,为了赌气硬要呆着,等他来了才知道,哪有不适应,简直过得太好了。

老婆更好看了。

小儿子也…更可爱了吧——可能主要原因是两个月没见。

陆凤阁一来,沈宁顾不上两人还吵过架,神神秘秘地告诉他百花村的秘密。

沈宁特别喜欢这里的孩子,很聪明,圜圜这一辈的孩子,学习又认真又勤奋,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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