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座金矿。
这要是放在他所长大的世界,可以一夜暴富,但是在凯特王国,金属不值钱,他们用宝石作为货币单位,而且暂时还没发展出同一的货币单位,反倒是人类部落,现在已经开始用金属矿石来进行“购买”了。
欧洛斯初步提炼出了黄金,做了一支臂环,上面镶嵌着切割琢磨过的蓝宝石。
帕蓝拿着臂环打量,想了好久,实在琢磨不透,皱着眉不解地问:“这个怎么用?”他以为这是武器,拿来打架的。说着想试着掷出去看看,能有什么效果。
欧洛斯见他举手要扔,赶紧把帕蓝拦住:“不是,不是,这个不是武器。”
“?”帕蓝迷茫,“不是武器那是什么?”
欧洛斯从他手中把臂环拿过来,扣在帕蓝柔韧结实的手臂上:“就是首饰啊,你妈妈不是也有一盒首饰吗?”
帕蓝看看自己的胳膊,不免有些失望:“只是首饰啊,那做这个有什么用?”
欧洛斯眼底闪过奸商的光芒:“怎么没用?像珍珠,对于瑟伦王国来说就和我们遍地都能捡到的小石子差不多,因为国外没有又好看,才能卖出那么贵的价格。追求美的所有种族的共同点,你不觉得黄金的颜色很好看吗?再嵌上宝石,就看上去更贵了?你带头戴着黄金做的首饰,我再找几个商人带一批货去各国吹一下,我们就又有一大笔进账了。”
帕蓝听他滔滔不绝地盘点生意经,听得目瞪口呆,微微摇头说:“你可真是太厉害了。”
欧洛斯无奈:“孩子越生越多,都要花钱养呢。”
这些年欧洛斯也培养出了一批专业的工匠,他用黄金给帕蓝打造了一套仪式用的铠甲,在两个月后的祭神日第一次登场。
效果极佳。
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服饰,帕蓝领主骑着一匹高大强壮的独角马,他的身上穿着黄金色的铠甲,肩甲和胸甲上的细节处还刻着太阳的图案,在烈日下闪耀着光芒,被染成鲜红色的披风鼓着风飞扬,他像是把太阳和鲜血披在身上,身上金色的兽纹仿佛和铠甲融为一体般。
这身装束对在场的所有人类和兽人的视觉冲击都很强烈,他们无法想象这套服装是怎样而来了,他们所穿的麻布衣服还有皮甲就像是破烂一样,不,不,帕蓝领主的衣服不可能是被造出来了,大概只有神明才有这样的手笔吧。
帕蓝耀眼的让他们都不敢正眼直视,他就像神,当他来到这里,确实是让本来贫瘠的赤红山岭变成了流着奶和蜜的福地,所有人都过得越来越好了。
赤红城的百姓如风过伏麦般心悦臣服地跪下。
在祭神日之后,又过去半年。
欧洛斯盯着王都的消息,至少一星期要有一次传讯,那边越来越紧张了。
某日,有王都的人到了赤红城,点名要见帕蓝。
因为摆出了他已过世的母亲的名义,帕蓝亲自接待了凡妮莎的老朋友:“汉克叔叔,好久不见。”
汉克惊喜地打量着帕蓝:“是很久不见了,你妈妈要是还在,见到你现在这么有出息,一定会很欣慰。”
帕蓝谦虚说:“胡乱混口饭吃而已。”
汉克:“哪里是乱来,你做的很好了,我觉得比王都都要好。”
帕蓝顿了顿,笑笑说:“汉克叔叔,别开这种玩笑了……你远道而来,我请你去吃饭吧,常常我们这里特色的烤全羊,用了种别的地方没有的香料,很好吃的。”
汉克见他有回避之意,有些着急,索性直说了:“帕蓝,陛下快不行了。”
帕蓝停住脚步,转身。
汉克说:“按理来说太子这时候可以继位,但是没有,我怀疑陛下想把王位传给你,你是大公主的儿子,陛下的亲外甥,身上也流着王族的血脉,而且是金纹兽人,我觉得你完全可以争一争王位……比起太子,你更适合当国王。”
帕蓝当然没有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