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代后,李凡又给孙熙然打了电话。
李凡打电话给孙熙然,那是为了让她去做一件事。
这件事,就是让孙熙然以律师的身份,代表剧组向吴东恒收取违约金。
吴东恒虽然只是《大酒店》的客串角色,只有一集的戏份,但也是有签约的,并且片酬还不低。
而这一次,是吴东恒不配合剧组的合理要求并且罢工,按照双方的合同,《大酒店》剧组当然是可以收取违约金。
五倍于片酬的违约金,外机剧组的其他损失,这笔数目可不低,当然要收回来了。
李凡并不是黑心的资本家,如果演员是因为一些事情,一些意外而没有办法继续拍戏,只能停工退出的话,那他是可以理解的,并不会收取违约金,而是会和平解约,甚至会为对方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合作这种事情,本就应该好聚好散,李凡自然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谋取暴利。
但对于吴东恒这种恶劣的演员,想要通过修改剧本来占女演员的便宜,还借着自己的人气高,来威胁剧组,最后还罢演,那李凡可就不会那么客气,可就不会讲什么同情。
一切按照合同来执行,按照法律来要求对方。
只要是吴东恒应该
赔的钱,就算让他去卖血,也是一分都不能少。
因此,李凡才会让孙熙然代表剧组出面,向吴东恒收取违约金,而且还是会是巨额违约金。
吴东恒,拿的是高价片酬,违约金自然也会很高。
而孙熙然作为律师,对于这种事情,更有经验一些,让她去处理,才会更妥当。
估计吴东恒在签合同的时候,也不会想到剧组会向他索赔,以为剧组只能任由他欺负,才会签下这种巨额违约金的合同。
当然,这种合同也是双面,无论谁违规都好,都是需要支付巨额违约金的。
如果这次不是吴东恒犯错,而是剧组犯错的话,那剧组也一样要向吴东恒支付巨额违约金,并不是单方面的义务。
这件事有孙熙然接手,李凡也就放心了,他相信会有满意的结果出来。
而在打完电话,李凡直接对着所有人说道:“你们所有人都给我听好,并且记住,任何人想要修改剧本,都必须通过我的同意,没有经过我点头,谁都不允许修改剧本。”
李凡知道这种话,其实是有些霸道了,甚至算得上了。
可没有办法,因为他实在是不希望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不希望哪个阿猫阿狗都随意可以修改剧本
。
对于现在的《大酒店》剧本,李凡可是非常满意,非常喜欢,现在的版本,也是他花费了不少心思去完善的,相当于他也是创作者之一。
所以,李凡就不希望有人可以随意修改《大酒店》的剧本。
李凡当然不会霸道到谁都不许修改,他也知道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可能存在着自己没有注意到的问题,但其他人却是有可能会发现。
如果不能让其他人修改剧本的话,那剧本就没有办法更加完善,一些存在的问题,就不可能会被发现。
因此,李凡是可以让人修改剧本,但前提是要经过他的同意,可以说服他之后,才可以对剧本进行修改。
他希望剧本可以得到完善,希望可以更加实际性一些,但绝不愿意被人改到面目全非。
李凡知道编剧在剧组里的地位是非常低的,很多人都可以对编剧指手划脚,一个剧本从开机到杀青,有可能被人东改西改,最后就变成四不像的剧本。
对于这种事情,他不希望发生在《大酒店》这部电视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