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父母和姐姐去旅游过一次,那会儿年纪太小,对于当时吃了些什么,已经完全记不清了。
不过,今天在杭城最高端的酒店吃的这顿杭帮菜,倒确确实实让林晨领会到了美食沙漠的含义。
林晨算不上个吃货,但因为自己会做饭,所以在外面吃的时候,多多少少对饭菜的味道还是有一定要求的。
其实,饭桌上的这一桌子价格不菲的菜肴,单看外在的话,还是很不错的。
西湖醋鱼,杭菊鸡丝,东坡肉,宋嫂鱼羹,龙井虾仁,八宝豆腐,糟烩鞭笋啥的,都是杭帮菜的代表名菜。
在得知林晨是昆明人后,饭桌上,阿里的高层们,尤其是杭城地人就开始大肆地介绍起杭帮菜的牛逼之处。
什么清鲜脆嫩,独步全国之类的夸张修饰手法都出来了,那架势,就像是大观园里的金钗们,再向乡下来的刘姥姥炫耀贾府的饮食有多奢侈似的。
黑客是吧?技术人才是吧?今天就让你这边疆山区人民开开眼界!
林晨在吃了几口菜后,便一言难尽地放下了筷子。
阿里高层口中,清鲜脆嫩的杭帮菜,林晨只尝出了一个清字。
不,简直可以说是淡出了鸟来。
其实你说它淡嘛,它又确确实实放了盐了,可是你说它咸嘛,真的啥味道都没有。
“来来来,干一杯!”
杰克马的杯中再次倒满了红酒,起身示意。
其余的人见状,也纷纷起身,举起了酒杯。
饭局刚开始的时候,众人还会敬一敬苏樱,不过现在,苏樱已经是完全没有存在感了,她偶尔夹两口菜,其余时间基本上都是在给林晨倒酒。
“看不出来啊,小林不但IT技术神乎其技,喝酒也是一把好手啊!”
杰克马和阿里一众高层轮番给林晨劝酒,眼看林晨已经不知道多少杯红酒下肚,但依旧跟没事人似的,其中一位阿里高层干部不由得发出了赞叹。
“哪里哪里,也就一般般吧。”
林晨谦虚道:
“云省人普遍喝酒猛,我在那边算是菜的了。”
讲真,林晨其实压根就不爱喝酒,不管是啤酒还是高档白酒,林晨喝在嘴里就是一股苦味和辣味。
但不知道为什么,林晨天生酒量就好。
他最早发现自己酒量好,是在高一那年过年的时候,很多远方亲戚在一起聚餐。
其中有几个混官场的长辈,特别能喝,一顿饭不整点高度数白酒就吃不下饭的那种。
林妈和姐姐都不会喝酒,林父以前得过心血管疾病,因此也要忌酒,无奈,林家只能派儿子上酒桌迎战。
然而,直至那几个酒桌老油条的长辈都一个个喝得昏睡了过去,林晨还依旧清醒。
额,说清醒可能有点不准确,那会儿林晨的头确实有些晕,但也没醉。
从那以后,林晨就发现,自己在酒量方面似乎是有些天赋。
不过,林晨至今依旧不能理解,酒这玩意儿到底有啥好喝的,那些几万一瓶的茅台,在林晨眼里还真的不如一瓶雪碧。
林晨并不懂酒,但他也能猜测得到,今天饭桌上的红酒价格肯定不菲。
林晨以前也喝过红酒,一般的红酒度数都在15度左右,这种级别的酒,对于林晨来说跟喝水没区别,就是苦了点。
不过今天的红酒不一般,林晨不知道是什么牌子,也不只是是几几年哪个酒庄产出的,不过这酒的度数明显不低,而且后劲很足。
经过跟阿里众人的车轮战,林晨现在的脸颊已经有些发热了。
同时,阿里的一众干部也开始频繁地跟林晨找话题,比如家里干什么的啊,以前在哪读书啊,有没有女朋友之类的。
“呵,这是想先给我灌酒然后再套我的话?”
林晨心中暗笑。
果然不愧是商人,做的任何一件事情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