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买了几身像样的衣服,毕竟这可是要当堂主了,这可是正式场合。
我们这衣服都是血迹和烂的一片。
再不讲究,今天也得讲究一下。
我选了一身紧身的皮衣和黑色裤子,把身材也算勾勒的有模有样的,剪了个头发,看着人也精神了不少,总体来说,最起码帅十来个档次。
这倒不是自己夸自己,因为之前在县城的时候,没啥钱,审美也跟不上。
那个年代小县城,哪有个审美一说,穿着舒服就行。
之前我那形象,咋看咋像个县城小混混。
现在多少是有点气质了。
而蚂蚱更是骚气外露,穿着个牛仔裤,上身穿着个大绿西服,看着和个仙人掌跑出来了一样。
也不知道人家这个审美和那个电影学的。
吴家兄弟简单的买了两个夹克。
那个年代也流行这个,至于王强小白,这两人都选了个西服。
总之,看着就很正式。
不知道的以为我们是哪个集团出来的高管。
心情说不好那是假的。
全都是一脸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