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起来。
“杀!”
“千秋功业,就在今日!”
“杀啊!”
赵成一方的阵列之中,传来这样的暴喝。
与此同时,一万只枪,排列成两排,直接向着敌军的营帐,以火力洗地。
更后方,两万的后备役,虽然已经非常的疲惫,但却还是在大声的呼和:“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顺天应命,天下归赵!”
“大将军在此,尔等还不速速归降!”
两万人齐呼,又是在夜间,其声音,真如排山倒海一般,将许多兵士惊醒的同时,也让他们一阵阵的心惊胆战,不禁怀疑,敌人究竟来了多少人。
而也就这短短几十秒的时间,最近的一个营地,已经被彻底打成的马蜂窝,其中的五千人马,甚至都来不及有多的反应,就大半都被当场打死,剩下的人,纵使没有击中要害,也失去了所有的战斗力。
这就是,如今这个世界,最先进的枪械的可怕杀伤力。
要是放在现代,为了预防这种情况,军营都会分散到极点,但在这个年代,就曹正一方,军队若是散开,那就完全失去战斗力了。
不过,曹正一方的人马也反应不慢,外加营地和营地之间的距离,都有约莫二三里,是以赵成的突然袭击,也只是消灭了一个营地,另外的十九个营地,在这个时候,全数反应了过来。
当即便见,曹营之中,战鼓擂动,守夜的军士迅速集合,正在睡觉的兵士,也飞速的穿衣着甲,拿起武器,向着动静传来的方向集结。
至于太平营,此刻也是想着曹军的其他营地,横推了过去。
兵贵神速,他们若不能在短时间内,将敌人消灭,等到这边的动静传出去,让孙元泰反应过来,前来增援,事情就会很麻烦的境地中。
“我乃应天大将军麾下大将黄奇,谁人敢与我一战!”
与此同时,之前混在太平营里的黄奇,此刻却是一马当先,一个人向着敌军冲杀过去。
黄奇如今随军用的理由,是收集火器的实战数据,好为以后改进火器做积累。
理由找的自然是很好,但大家都是心知肚明,黄奇是想要实践一下,自己琢磨出来的枪斗术。
三年多过去了,黄奇对手中的武器,也做过数次改进,如今他手上的火器的射程,抵达了惊人的四百米,一枪射出,可以直接把敌人,连人带马,打成碎片。
至于他身下的马匹,却是刚刚从营地里,抢夺过来的。
因为火力洗地,营地里的马匹也是损伤不少,但也有那么几个幸运儿安然无恙。
黄奇这一声喊叫,用上来道术,可谓是响亮无比,但曹军的阵营,却是根本没有人理他。
因为他黄奇,早就是恶名在外了。
当初赵成清扫南荒的时候,黄奇就数次叫阵,然后隔着几百米,一枪把敌人打死。
这种事多了,便不可能瞒住,早就已经是天下尽知了。
甚至就因为他一个人,而彻底改变了,传承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斗将的传统。
而黄奇狂奔了一段距离后,看了一眼对面,却是毫不犹豫的,直接撤马折回。
那曹军竟然不讲武德,军队的最前方,却是一群人,推着一堆厚实的盾牌,这盾牌是纯铁的,厚度接近两寸,一块的重量,怕是就有百斤。
非得是两个壮汉,一起推着,靠着下面的轮子,这才可以用不慢的速度移动。
刘光正既然早知道赵成手中火器凶猛,自然不是毫无准备的。
要不是他如今还没有挖到石油,并把内燃机点出来,以他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