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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曾国藩临机断案(5)(1 / 2)

第一百八十五章 曾国藩临机断案(5)

内阁中书李如松听闻,忿而疏曰:教匪迷拐幼孩,继因丰大业向官开枪,遂致吾民杀戮洋民。洋人率性而为,殊不知吾大清子民,知卫官而不知畏夷,知效忠于国家而不知自恤罪戾。微臣以为,民意难违,不如乘此机会,尽毁在京夷馆,尽戮在京夷酋,则可一劳永逸矣。

湖广总督李鸿章协奏曰:以中国目前之力,断难遽启兵端,惟有委曲求全之一法;迅捕涉事凶犯,或可以平洋人之气。

左宗棠闻曾国藩擒捕津民抵罪,叹曰:曾候相平日于夷情又少讲求,何能不为所撼!彼张皇夷情,挟以为重,与严索抵偿,重赔恤费者,独何心欤?数年以来,空言自强,稍有变态,即不免为所震撼,洵可忧也!

宗棠叹罢,上疏曰:泰西各国与中国构衅,类皆挟持大吏以恫华民,至拂舆情,犯众怒,则亦有所不敢。吾民群起殴杀教民,缘因法人丰大业率先枪击吾大清命官,事端起因,咎在法国。若索民命抵偿,则不宜轻为允所言,激成变乱,中国萧蔷之忧,各国岂独无池鱼之虑?

江苏巡抚丁日昌接旨,速即启程北上,七月二十六日,丁日昌抵津,叩拜曾国藩,道:夷事熬煎,难为涤帅也!

曾国藩道:持静老兄,快快请起。两江总督马新贻校场阅射,老兄可去捧场乎?

丁日昌道:启禀涤帅,甫接圣旨,吾即函告马新贻,推却校场阅射事宜。

曾国藩道:马新贻处理安庆教案,虽属垂眉低目、低三下四,却亦滴水不漏。天津教案,孰是孰非,业已界定;然内阁中书李如松、陕甘总督左宗棠等皆以津民义忿,不可查拿;府县无辜,不应讯究,此皆局外无识之浮议;稍达事宜,无不深悉其谬。

丁日昌道:启禀涤帅,日昌以为,如此之大案,总须缉获四五十人,分别斩绞军流,方显朝廷弹压百姓之威权,藉以安抚外方。

曾国藩道:拿犯八十余人,大多坚不肯吐,其供认可以正法者不过七八人,余皆无供无证,将同来不免驱之就戮,既无以对百姓,又无以谢清议。然外洋强盛如故,中国此时之力何能遽与开衅!不可以百姓一朝之忿,启国家无穷之祸。结案之方,终不外诛凶手以雪其怨,赔巨款以餍其欲。

丁日昌道:涤帅奏折中有致疑五项,两宫截而不发;此乃断章取义,另有所图。醇郡王奕譞与朝中诸清议,甚恶洋人,皆言焚教堂、掳洋货、杀洋商、沉货船;甚者明告百姓,凡抢劫所得,任其自分,官不过问;如洋人抗议,即虚与委蛇,以查办为名缓之。可以想象,这朝野上下,万重之阻力,皆由涤帅一肩抗之。

曾国藩道:皇上、皇太后皆万乘之尊,安可为众矢之的,此锅必由吾背!速传吾令,凡群殴中下手者,不论殴伤何处,均视为正凶;凡本犯无供,但得二三人指实者,即据以定案。以此办理,正法者必众。此不惟足对法国,亦堪遍告诸邦。事不宜迟,吾即奏请两宫恩准。

慈禧太后接旨,叹曰:天津教案,津民反杀四十余众,情或有可原,然罪无可逭。就依曾国藩意,迅捕二十余人犯,验明正身,斩首示众,以显朝廷弹压百姓之威权。

慈安太后道:如此定案,甚失民望,京津人心汹汹、气愤填膺,垢詈之声大作,卖国贼之徽号竟加于曾国藩,皆言曾臣和戎罪大,早死三年是完人。

慈禧太后道:军民同心,抵御外辱,自是正道;然朝廷目前之力,断难抗衡外洋,曾臣为大清挡枪矣!

恭亲王奕訢道:启禀母后皇太后、圣母皇太后,杀人越货,在大清尚以命抵,况戕害外国二十多条人命,以致边衅几开;曾国藩审理得方,朝中诸臣无有匹敌者。

慈禧太后道:不只曾臣,御史查奏,左宗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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