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寻不回来了。
后来,他决心脱离组织,在沙漠中失手被擒,他又见到了林默,还是那么美,漫天席地的黄沙亦不能损去她美貌的分毫。
孤灯小帐里,她抱着他,轻轻地,一遍遍地说:“你好好的,我喜欢你,喜欢你还不行么?”
再后来,关外苦寒之地,他亲眼看着她把温柔缱绻的笑容送给别人,眼中柔美深情的光泽是他从未见过的。
原来你真的不喜欢我啊……
跟陆小凤的那场比武是他留给自己最后尊严,输了比试自然没什么可说的,他想:就此永别吧,可千万千万,莫要再叫我遇上你,其实我什么都没失去,因为我从未得到过。
一点红以为他跟林默就这样过去了,偏有一场无限月读让他重新审视了自己对她的感情。
他梦到了年幼最脆弱,最孤苦无依的时候,被野狗撵入穷巷,见到了款步而来的她。
厚重的外衣盖在他身上,温声细语道:“我照顾你,我会对你好的。”
那三天的梦真是不愿醒来啊,醒来之后,他忽然就明白了其实他并不是爱林默,是爱被她关心的感觉。
无限月读之后,林默站在了江湖的风口浪尖,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平均一顿饭的功夫就有七八个人跪在她脚下求她续梦,也有更多的人对她投毒,暗杀。
他在街边的小店里偶遇了她。
陌头初见杨柳色,她穿着一身浅碧色的衣裳坐在角落里吃面,店小二笑得一脸讨好,给她上了一碟小菜,似不经意的,用肩头油乎乎的堂布擦擦手,全然不曾注意到,堂布里藏着一把短刀。
店小二绝不是普通人,他的刀极快,能让一点红评出快字的人,江湖上绝不超过二十个。
他奔过去拔刀相挡已来不及,因为店小二的刀猛刺向她胸口时,他的刀才刚刚出鞘。
林默并没有死,刀光还未闪便被油木托盘挡住。短刀扎透托盘,她就顺势一拧卸下了刀,刀落在她手里云淡风轻地一挥:“看剑。”
一点红松了口气,心脏还在胸腔里狂跳不已。
短刀被林默悬在桌子下,刺客跪得老老实实,两只手拍在刀身上,慢慢的,两只手全黑了。
刀上有毒。
林默吃完最后一口面,打了个嗝,把短刀还了回去:“你有解药吧?”
扮成店小二的刺客脸色变了变,道:“有。”
“哦,那就好。”她起身就要走。
不仅刺客意外,连一点红也很意外,走过去道:“你就这么走了?”
林默见是一点红,腼腆的展露一个笑颜:“是你啊。”
“你不该放他走。”一点红说这话的时候已经陪林默走了很长一段路了。
林默忽然立住脚:“为什么?”
一点红道:“因为他是杀你的人。”
“不。”林默摇头道:“我是说,你觉得他们为什么要杀我?”
一点红说不出。
林默叹了口气,自嘲道:“因为我的存在威胁到了他们的性命,如果是为了自保向我出手,实在情有可原,我有什么理由杀他呢?”接着苦笑道:“或许是我前半生过得太顺遂了,没吃过一点苦头,连老天都看不过去了。你相信么,在我二十三岁之前,我没遇到过一个坏人,二十三岁之后,我好像每天都要面对几个坏人。”
一点红似是笑了一声,道:“在遇到你之前,我也曾遇见过几个善人,但跟你比起来,他们都恶毒得像阴沟里的毒蛇。”
林默抿抿唇,眼睛也跟着弯了弯:“我就当你在夸我了。”
“陆小凤呢?他为什么没跟你在一起?”
林默先是沉默了一下,然后笑着道:“为什么一定要在一起呢?就算再喜欢,总在一起也会腻的呀。”
握刀的手忽然紧了紧,一点红冷声道:“莫非是他贪生怕死?或者,是他负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