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真不是故意的,她就是想给叶孤城看看她手里巨大的垃圾袋,告诉他自己扔垃圾的心情有多急切而已。
谁能想到垃圾袋那么轻,轻轻一拎就荡起来差点贴脸啊!
她朝他腼腆一笑,微微脸红,想说点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对,呵呵干笑着贴着墙溜出去。
城南郊外路远,叶孤城是骑马来的,他并不喜欢骑马,但据他手下说,与女孩子共骑一驹可令对方产生依赖感,若是一个女孩子对你产生了依赖感,那她多半就跑不掉了。
叶孤城略一思考,觉得是这么个道理,所以他挑了一匹又高又骏,性子又烈的马,一路哒哒哒的骑过来。
现在这匹马在啃林默的秋千,叶孤城阻止过,但没有用,那股未散油漆味儿让马疯狂,拉都拉不住。
林默进来的时候,她的秋千就剩两条绳了,独留“油漆未干”四个字在风中凌乱。
叶孤城还算淡定,只是牵马的手骨节泛白,手臂肌肉在颤抖。
“走吗?”他问。
明明没什么表情,但林默觉得自己嘴里但凡敢蹦出个不字,只怕要跟马同时毙命于剑下。
好可怕一男的。
“等我稍微收拾一下哈。”
晨露已散,盛夏骄阳缓缓东升。
林默再出来时,滑稽可笑的发型已变得正常许多,小爱心梳成一根辫子缠在了花苞形的发髻上,上面点缀着叶孤城送的荷花金簪,温婉而不失庄重,额边留着少许碎发更添活泼。
这是时下未出阁的少女中最流行的发式。
她穿着轻薄的淡粉色纱衣,袖口被红绳扎紧,下身是碧色的宋裤,绑带绣鞋。晨光下,粉白的脸被照出一层圣洁的光晕,像是话本子里观音座下的手捧玉净瓶的龙女。
美得世间少有。
叶孤城忽然觉得他的“迫不得已”也没那么不得已了。
“我们两个骑马去?”林默指着那匹狂躁的马:“骑它?”
叶孤城说,不然呢,马骑咱们两个吗?
林默瞅瞅自己无辜夭亡的秋千,再瞅瞅叶孤城纯白的,不染纤尘的白衣,忽然冒出一个大胆而狂野的想法。
她摆手道:“不行,我不能骑马,我……对马毛过敏。”
“过敏?”
“没错,过敏挺严重的。”林默干笑道:“要不,我骑小电驴带你吧?”
叶孤城:“……什么驴?”
“小电驴。”
被扎了车胎的电驴,开了商城后,她立刻买了一个新轮胎,苦于不会换,还是这两天陆小凤过来帮忙给换上的。
小电驴被推出来,叶孤城神色纠结的看着它,在坐和不坐之间犹豫。
他不想坐,他觉得自己要是坐这玩意出门怕是得被全东京的人围观,丢脸能丢到下辈子去。
可要是不坐,他这一趟估计就白来了,无功而返,南王的猪脸必然要在他眼前晃,他多看一眼都想吐。
他就算再厌恶林默,至少她长得好看,虽然精神上受些折磨,但视觉上还是享受的。
面对南王,他简直方方面面都在忍受折磨。
叶孤城从来都不是个屈居人下,甘受折磨的人,待到紫禁之巅,便是了结一切的时候。
想到这儿,他寒星般的双眸忽然变成了两朵寒焰,胸膛有烈火在烧。
“叶城主?”林默不仅脸红,连耳朵尖也红红的,她羞涩道:“走吗?我知道有条小路,平时没什么人……就,我们两个……你看……嗯……”
她觉得自己简直是在用生命演戏,每说一个字都尴尬得心肌缺血,大脑缺氧。
叶孤城深吸一口气:“走吧。”
……
滴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