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过。”梅娘子一说起张秀才,都要气笑了,“我让人将他打了一顿丢到大街上,六娘子不必将他太过放在心上。”
张秀才此人,说起来就叫人反感。
他是多年考不中举人的秀才了,为了科举,家里都被他拖垮,日子过得穷巴巴的,今年也快三十岁了,还一心想科举。
也不知道他从何处得知了梅娘子,以为她是这春风揽月斋的主人,竟然敢上门来提亲,还一副‘我能看得上你是你的福气’的嘴脸,可把人恶心坏了。
想吃软饭还想硬吃,甚至还想人家跪着将他捧成祖宗,这是什么绝世极品,真的是丢尽了读书人的脸。
提亲被拒之后,他还到处散播流言,说是梅娘子贪恋权贵,瞧不起清贵的读书人,是有眼无珠,是自甘堕落。
他一面纠缠梅娘子,又一面极为不屑,将人视为草芥一般,仿佛自己能踩上一脚便是对梅娘子的青睐了。
梅娘子因为他,对这世间的男子更为厌恶了。
昔日只觉得男子皆是负心薄幸、背信弃义之辈,如今更是觉得这世间的男子都是带毒的,恶心得人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
程娇知晓此事的时候,便想叫人去将这张秀才打一顿,好叫他知道什么叫做天高地厚,然而梅娘子却拒绝了,表示她自己会处理。
她在这春风揽月斋抛头露面的,生得好看又会打扮,看上她的男子也不少,有人瞧中了她的容貌,有人瞧上了她的钱财,想聘她为妻纳她为妾皆有之。
甚至还有女子因为嫉妒,找她麻烦在这里闹事。
这些皆是她自己应付的。
“打得好。”程娇一听她让人将张秀才打了,就觉得万分解气,“这等人就该打得他鼻青脸肿见不得人,免得他敢如此不要脸。”
梅娘子呷了一口茶水,笑笑道:“我这里有一位客人,是一位寡妇,寡妇颇有家财且风流,最喜欢的便是那些有些风骨(酸腐)的读书人了。”
“张秀才虽然年纪大了一些,比不得年轻的郎君令人喜爱,可既然能考上秀才,也算是有两分才气,我便向这位客人推举了张秀才。”
程娇眉头都挑高了,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听她继续说。
梅娘子继续道:“寡妇爱才,秀才贪财,如此我也算是牵得一好姻缘,使得有缘人终成眷属。”
神他妈的有缘人终成眷属。
程娇心中真真是直呼好家伙。
梅娘子说的那个寡妇程娇也知晓,姓金,在长安城风流韵事里头时常有她的一席之地。
据闻她老子是以前招安的土匪头子,一身匪气,人生得大粗,但是有些本事,做生意赚得好些钱银。
金娘子自己大字不识,但偏爱有才学的男子,她的第一任夫君就是个小白脸,实在是受不了她,没几年郁郁而终了。
金娘子死了夫君,成了寡妇,而后好些年都在换夫君,或许她觉得像是第一任夫君那样的小白脸实在是禁不住折腾,故而就喜欢这种分明很想要,却表现出一股子不屑的男子。
而且对付男子的手段颇为那叫什么,特别能折腾,这些男子越表现得有骨气,她就越能折腾。
张秀才落到她这样的人手上,这结果啧啧啧,这口软饭可不好吃了。
想想就觉得酸爽。
程娇笑着与她碰杯:“以茶代酒,敬梅娘子。”
好女子就该这样保护自己。
梅娘子与和喝了这一杯茶,又道:“以茶代酒算什么,六娘子若是不弃,我这院中也有不少好酒,当是与六娘子共饮。”
“别了。”程娇连连拒绝,“昨日中秋,已是饮了不少,今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