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一窝蜂围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摸着这两件羽绒服的料子,眼珠子瞪得溜圆。
尤其是孙氏,惊讶得嘴巴张得大大的,半晌之后,才说道,“小叔啊,这针脚便是宫廷里的裁缝,怕是都做不到吧,还有这料子,也太舒服了。”
叶琛心道,“能一样么?这可是商城里兑换的美特斯威邦。”
嘴上却说道,“嫂子,你们学习一下这针脚功夫,还有你看咱们既然做不出这种拉链,那咱们就扣子严实一些,起码不能漏风,还有这里,放个帽子是不是暖和多了?这里在放上些兔毛,是不是又美观,又舒服。”
武周有大唐遗风,讲究兼容并蓄,所以叶琛拿出这两件羽绒服之后,并没有引起大家的嫌弃,反而认真观摩学习起来。
一转眼半柱香的功夫过去了。
现如今女工都会写字,大家记了不少笔记,叶琛拿起两件羽绒服准备离去。
孙氏上前拦住了去路,皱着眉头,“小叔,你这就走了?”
“怎么?莫非还需要我给大家讲两句?”
一提到讲两句,叶琛来了兴致。
貌似自从自家搞作坊开始,自己还没怎么抑扬顿挫地给大家讲讲企业愿景。
他都怀念死那种在高台上吹牛逼,然后大家一脸崇拜的模样看着自己。
“有那吹嘘的功夫,还不如给大家伙分二斤米呢。”孙氏说着对叶琛说道,“把手伸出来。”
“咋啦,嫂子。”叶琛一脸疑惑道。
却见叶琛这边儿刚把手伸出手,嫂子伸手光速在叶琛的手上扎了几下,饶是叶琛也没有防备,瞬间手上开始冒血珠。
几乎只是眨眼的功夫,手指上密密麻麻都是嫂子给留下的针孔。
虽然不深,但是真的疼。
“嫂子,你这是干啥?”叶琛连忙准备拿块布包一下。
却不料三嫂皱眉道,“包扎什么?让他流血!”
叶琛皱眉,孙氏笑嘻嘻地看着叶琛道,“老蔫,要我说你还不如你三哥会哄人,听嫂子的话,不要包扎伤口,就这样去。”
叶琛瞬间明白了嫂嫂的意思,脸腾的一下子红了。
“嫂子,你别误会,我没有那个意思。”
孙氏笑嘻嘻道,“我知道你没那个意思,但是人家姑娘苦哈哈地盼着你,总归要有点甜头给人家,不然这活着也太没意思了。”
看来自己一要来拿羽绒服,孙氏就猜到了。
守着那么个鬼精鬼精的媳妇,三哥这日子可咋过哦。
孙氏说着就把叶琛推了出来。
回到家中,叶琛把小壮叫了过来,“来,试试羽绒服。”
一群人呼啦一声围了过来,连温华都一脸好奇地看着新的羽绒服。家里制作的羽绒服他是见过的,但是眼前这两身羽绒服,从料子到做工,明显都有些区别。
小壮第一次看到那么好看的羽绒服,围着打转不敢上手。
“麻利的,穿坏了,爹爹再做就是了。”
听爹爹这么一说,小壮也不犹豫了,立刻脱掉外套,将崭新的羽绒服套在了身上。
后世的羽绒服经过不断的迭代,已经发展到了轻便,保暖性能更好的地步。
小壮穿着足衣,穿着新羽绒服,整个人就像个胖乎乎的雪人一样。
叶琛笑着问道,“怎么样?感觉怎么样?”
小壮又伸出鼻子,四下问了问,“好暖和!就跟穿着云一样。”
叶琛又转头看向其他人,“你们也试试。”
众人便围过来,你穿一会儿,我穿一会儿,脸上都是新奇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