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白州,枫叶城。
北城。
中午时分。
“弟,你回来了。”
陈玲儿洗着衣服,看着刚进家门的弟弟打着招呼。
陈开点了点头,见屋内没人,问道:“姐,爹娘他们呢?”
“黑水帮昨夜死了个执事,说是野狼帮干的,要找野狼帮报仇,爹把娘带去了,说是去帮忙,我原本也要去的,但我这身子......”
陈玲儿眼神黯淡了下去。
她从出生开始身子骨便弱,平日里稍微不留意就会生病,拖垮了家里。
虽说父母说这次估计不会打起来,但也可能出现意外,若是出现意外她这身子连跑都跑不了。
“姐,放心,你这身子不是没得治,我从先生那里打听过了,只要有十两银子就可以去南城柳叶门,那里有的是医道好手,肯定能治好你的身子。”
陈开认真说道。
陈玲儿露出一抹笑容,只是她也明白这只是弟弟的安慰。
如今这世道艰难。
自家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至少吃得饱饭。
因为父母年轻时候练过一些庄稼把式,虽然后来年纪大了,但身体比起普通百姓还是要强壮些。
北城极度混乱,各个小帮派各自为战,地盘割据。
而陈开他们所住的地方目前便是黑水帮的地盘。
而他们的父母跟着黑水帮干活,偶尔当帮派有摩擦的时候就会去帮忙,说是帮忙,其实就是凑人数,凑个几十人,都是人高马大的唬人而已。
好处是去了就给钱,一次一个人就给五十个枚铜板,最后如果真的打起来还给双倍。
另外陈玲儿自己还会帮忙街角的洗衣房洗衣服,一次只能赚个几枚铜板,弟弟则是在酒楼后厨帮忙,一月两百文。
看似一家子收入不错,但父母的收入是不稳定的。
因此一家子这收入在枫叶城也就能勉强温饱,勉强能存点钱。
一旦生病......
至于十两银子。
那根本不是他们这种普通人家可以期许的目标。
陈开没多说,因为他有些秘密实在是不方便给陈玲儿详说。
回到屋内。
陈开掀开手臂衣服,他的手臂上有一颗肉痣一样的红色点点,常人看了只会以为这是一颗肉痣,但是陈开十分清楚这是一颗珠子,一颗被他命名为气血珠的珠子。
这颗珠子只有一个效果,收集气血!
陈开在酒楼后厨帮忙,因此需要宰杀鸡鸭鱼,当他宰杀鸡鸭鱼之后就会有鸡鸭鱼的气血被这颗珠子吸收。
一开始陈开并没有发现,直至后来某天他看到手臂上的肉痣变得越来越红了,仔细看去还会依稀看到上面出现一行数字,这才明白这就是自己的金手指!
“已经到了九十五了,不知道到了百分之百后会发生什么。”
陈开期待着。
酒楼中午休息一个时辰。
陈开只是在家呆了一会就回到酒楼了,他所在后厨的酒楼名为黄登楼,是北城算是比较上档次的酒楼了,一些小帮派的庆功宴之类的都喜欢放在黄登楼里。
也是因此陈开才能在短短两月里收集齐全气血珠需要的气血。
下午的黄登楼格外忙碌。
听说是一个小帮派在对敌对帮派的战斗之中大获全胜,因此帮主大手一挥便决定在黄登楼大摆三十桌,要的还全都是好酒好菜,鸡鸭鱼大把大把的上。
陈开忙了一下午,手都杀抽筋了,但一看手臂上气血珠上的数字,他便觉得一切忙碌都是值得的,仅仅只是一个下午便让气血珠上的数字突破了九十九,只差最后的百分之一!
不过到了这里气血珠便不再增长了,那颗肉痣也是红的如血一样。
陈开心中明白这是气血珠一天吸收达到上限了。
气血珠一天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