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中秦霄以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被特种机动部队特招入伍,成为了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也就是在那里秦霄遇见了自己的初恋,可丽儿。
刚入军中秦霄跟大部分人一样,每天做着麻木的训练,经常累到口吐苦水,一到床上就睡的跟个死猪一样,喊都喊不起。
天没亮就被哨声惊醒,经常因为睡眠不足在训练结束后累倒在地上。
秦晓一直在军中待了五年,后来加入了特种机动部队。
对于当时不甘平凡的秦霄来说,这些苦都是能够忍受的,直到他加入特种机动部队,见识了那些残酷的现实,他才怀疑过自己的决定到底对不对。
进入特种机动部队后,秦霄以为跟以往的训练方式没有什么不同,机动部队这个名称也只是他们搞出来的噱头而已,但让秦霄万万没想到,就是因为他太轻视,才会发生让他一生都难以忘却的事。
“特种机动部队顾名思义,主要担负应急任务,包括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和重大临时勤务。”
“平时负责城市武装巡逻,战时协同人民解放军防卫作战。”
“包括武装警察师和武警总部、总队所辖机动支队。”
秦霄加入的是的第二大队,第三小组,共(五个小组,一小组三人)主要是负责抓捕追踪目标。
秦霄记得那天的行动是在晚上,目标是抓捕一名在逃的毒枭接头人,为了抓捕此人,秦霄所在小组已经在一家旅馆楼下连续三天蹲点了,一直在等此人的出现。
秦霄所在小组,其中一人个子较矮170左右,身材精瘦,名叫超文章,27岁;另一个身材微胖,力气很大,长的一张小学生脸,名叫朱志鑫,26岁;秦霄那时才25岁,因为长期锻炼加上自己比较吃苦,练的一身腱子肉,长的又高182,要是不知道的肯定以为他才是带头队长。
这一晚又等到了半夜2点,一行三人正是疲惫的时候,此时超文章说道:“大家轮流站岗,朱志鑫你去看着,后半夜我来,这个新人最后。”
一般每次都蹲守到后半夜就宣告结束了,此时的行人渐渐会多起来,这里接近闹市,所以作为小队队长的超文章做出这个决定,多半是在关照刚入特种部队的秦霄。
朱志鑫没有反驳赵文章的话,而是很负责的站着岗,虽然秦霄入特种机动队以来,也参与过几次抓捕活动,但都没有什么实际危险,所以也比较放松。
秦霄跟超文章坐在车里,秦霄此时已经很疲惫,便睡了过去。
而超文章作为队长,有着丰富的抓捕经验,嘴上说着轮流替班,自己却只眯着眼睛养神,耳朵则时刻听着过往街道上的声音。
就这样过了半小时左右,随着一辆出租车的驶过,下来了一位身材瘦弱,长相黝黑的男人,原本正常不过的动作,引的朱志鑫提起来警觉,虽然朱志鑫长相如小学生一样,看着像个外门,但是观察力却是非常厉害的,他也是因此才被选入的特种部队。
朱志鑫小声道:“队长、队长,目标出现,重复一遍,目标人物出现!”
超文章眼睛猛的睁开,坐起看向了窗外,只见旅馆门口进去了一个男人,手提着一个包。
超文章道:“怎么回事?”
朱志鑫道:“我看见他跛着右腿,像是受过伤,在我们追踪目标前,我有探查过此人是目标人物没错了。”
超文章很信任朱志鑫观察情报的能力,说道:“好,开始行动。”
“你负责先进入旅馆,探查他在哪个位置,我从楼顶潜入,待我们到达位置,观察好情况一起出手。”
朱志鑫赞同的说道:“好,没问题。”
说着,两人看向了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