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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2(1 / 5)

魔法并不是童话世界的专利。

杰森至少有俩年一直在和魔法打交道,因为某种原因他死而复生爬出九英尺,被恶魔之女丢进拉萨路池给大脑摁下洗涤键,后来作为达克拉的门徒,得到了大种姓之刃,一把燃烧灵魂,只会对邪恶出手的魔法刀。

就连曾经的队友,危险绮丽的外星公主,如果你胆敢小瞧而惹怒了她,外星公主就会用那能烧穿地表的魔法热线把你烤成碳。

可以说,他命途多舛的人生,都无法用科学给予合理解释。

复活前复活后他都有一段不那么光彩的记忆,混沌的大脑,游魂的生活,至此,他尤为反感任何人洗脑。

而阿瑞拉,这姑娘用一本破书就这样轻易给让他像个迷恋女人的哈巴狗,在接下来的半月时间对她摇尾乞怜,不论是谁,都不会对一个能轻易动摇大脑的人心怀大度,若不是她以实际证明自己有能力带他离开这儿,他或许真的会选择开枪。

反正在这个鬼地方,老头也不会知道——就算知道又如何,布鲁斯还能把他摁回棺材?

想到这儿,青年自嘲般勾起嘴角,白射灯插-入发隙,数扇窗户从余光略过,他漫不经心的步履渐渐放松下来。

倒是提姆有些麻烦。

毛都没长齐的小子活脱脱一副爸爸的乖儿子模样,将老头子的风格偷得淋漓透彻,自以为是以为自己就是老头的后继者。装出贴心男孩模样,企图搞清楚那阿瑞拉的底细,可笑的以为天底下所有人都和迪克一样缺乏半个脑子,真觉得那姑娘看不出来。

阿瑞拉无疑是个聪明姑娘,如果不是因为那本该死的书,他们或许可以相处得更好,她的生活很简单,行为逻辑趋利避害,至少不会因为私心而背后捅队友一刀,保持应有的警惕以外,杰森不反对与这类人结交。

在这座糟糕城市的隐形罪犯中,终于,哥谭也有个正常人,不再守着那些冒傻气的条令,假以时日,她定能成为给老头添堵的家伙,光是想想便觉得未来可期。

但她始终都具有一份无法信任的能力。

他慢慢站定发出俩枪打烂承接轴,下腹些微紧绷,抬起右脚的同时膝腰发力,在门上印下一个肮脏脚印,轰地踹倒连接壁板。

新泽西州早在数年前就实施无人驾驶了,空荡荡的驾驶室里四下碰撞仪表的鸣叫,杰森放下枪单刀直入驾驶位——却未曾料到这会有一具尸骸。

凭借多年与尸体相处的经验,不难推断这是具男性遗体,从身上无袖露脐马甲与蓝色嘻哈裤搭配的复古打扮来判断,他应该是八十年代的人,至少死去了三十余年。

除此之外,骸骨的膝盖上趴着一张灰扑扑的签字纸。

轻轻一扯,男人的手骨惯性跌落,如同多米诺散落一地。

杰森皮肉不笑道,“失手了我很抱歉。”

灰层被拂开,潦草的字迹慢慢变得清晰,歪歪扭扭地攀附在泛黄纸张上,青年逐字逐句细细吃掉死者的留信。

——*我可能要死了*

是的,已经死透了。杰森斜了一眼骸骨的头颅;死者究竟是如何爬上来的?

*不论会是谁拿到这张纸,先生或是女士,我想您应该也迫切希望离开这个鬼地方,不过您可能要失望了,至少我们没能走掉,我可能是最后一个还活着的人,很抱歉,我无法给您提供更有价值的情报助您逃离,但有一点必需提醒您……*

微缩的瞳孔将杰森的情绪活生生剖出来。

*如果您见到一个金发金眼的女孩,我可以拿生命向您保证,离她远点,她可不是什么好东西(shes not a good thing),因为她,艾利、乔什、老芬头——他们都是我的同伴——我亲眼目睹老芬头被吃掉了脑袋,艾利因为断腿失血过多不治身亡……老天。我们相信了她,受她欺骗,冷血的怪物竟然把我丢在这个鬼地方等死,就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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