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了逛街的爱好了。”
听到她的话,我满心的欢喜,怎么都压制不住。
天啊,她竟然说,她想我,想得好寂寞,甚至由此养成了逛街的习惯。
三年来,对她的想念,何尝没有养成我喜欢一个人独自泡在图书馆的习惯。
我们竟然都因为对对方的想念,养成了新的习惯。
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红姐的话,“你没有觉得,她也喜欢你吗?”
小沫,真的喜欢我?
我又想起了红姐的另一句话,凡是不以占有对方为目的的爱情,原因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没有那么爱。
这话说的其实有道理。我怎么会不想占有小沫呢,我简直太想了。如果不是想着占有小沫,我也不会确定我对她不是普通的友情,而是爱恋。
可是我终究还是不敢。
如果小沫本来就喜欢我,那么就算身陷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烈火每日焚烧我的身体,我也要和小沫在一起。
如果她没有喜欢我,而需要我去掰弯她,那我宁愿自己永远单相思她,也不愿意去害她。
我没有回应小沫,只是用开心的笑容来回答小沫的话,告诉她,你说你想我,我真的很高兴。
我三年来一直都在躲避着小沫,推掉了很多次她见面的邀请,可是她没有怪我,也没有怨我,见面了对我热情依旧,还耐心的照顾喝醉酒的我一整个晚上。
晚上,我们一起逛商场。
来到一个奢侈品店,小沫看着一个包包爱不释手。
这个品牌的包包,我是想都不敢想的,定价居然五万五千多。
也许在那些有钱且乐意斗富的富豪眼里,五万多元的包根本就不算什么,甚至还有些寒酸,但对于我这种工薪阶级来说,五万多元的包已经是天价了。
我知道有些女孩,月薪不到一万,却背着好几万的包,我不是这种女孩子。
当然,我也不是那种节俭的人,消费配得上自己的收入就行了,所以我也有很多包包,大部分的价格都是二三千的,对于我的圈子来说,既不奢华,也不寒酸。
反正我是宁愿买十个两千的包,也不愿买一个五万的包,因为一个包根本就不够背的,买一个包,要用掉几个月的工资,连换着用的都没有,又不能洗,背个脏兮兮的名牌包包挤地铁,不但不会显得有气质,反而给形象大大的减分。
小沫把手洗干净,试背了一下这个包包,奢侈品包包果然要求多,我以前买那么多包,从来没听说过试背还要洗手的。
小沫问道,“怎么样,好看吗?”
我看着眼前笑靥如花的小沫,一阵恍惚,包虽然好看,但哪里有小沫那么好看,小沫长成了大姑娘,真的比以前更美了。
我之所以会爱恋她那么久,也是因为她无与伦比的美貌吧,这美貌竟然连我这样的女生都攻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