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默里迪恩的死亡时间并没有任何前往迈阿密的记录,但是不久前有过从佛罗里达飞回纽约的记录, 数据显示他昨天订了自己和夏洛克飞来佛罗里达的机票, 没有回到纽约的订票,在根本不可能的时间里出现在了纽约, 而今天又飞来了一次佛罗里达。
如果说一开始从佛罗里达回到纽约还可以算作是采用了其他交通方式来的话,昨天从迈阿密回到纽约的速度就完全不正常了,更别说是被记录下来的带着蜘蛛侠出来的瞬间, 假如约书亚拥有瞬间移动一类的能力, 那么他就完全能够伪造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除了作案方式稍微不同之外,约书亚的侧写与凶手倒十分符合。
他对死亡无动于衷, 具有一部分的情感缺陷,可能是童年经历所致, 也有可能是天生的情感缺乏, 凶手初步判断拥有一定的反社会倾向,虽然作为模仿案件并没有使用通常的手法, 但从他们的法医发现的极隐蔽的针孔可以判断凶手摄取了死者的血液,他对血液有着某种程度的渴望,而约书亚与最初的死者们的关系会是一种很便利的满足嗜血欲|望的方式。
然而瑞德并不真的认为约书亚就是嫌疑人。
假如排除超自然能力的因素,德克斯特是更为符合凶手一切侧写的对象,他身形健壮, 拥有专业能力和警方便利, 能够顺利买到某些专业器具, 更加可以在尸检报告中进行某些省略, 尤其是作为血液分析师, 这个职业与血液的关系太过密切了。
最重要的是他的表现,一个具有嗜血欲望与反社会倾向的人,他在日常生活的表现中总是会透露出一些奇怪的地方,不论是多么努力的表现出正常人的样子,总会在某些时刻表现出过多或者过少的情感,因为他们很多时候只知道在这个时候应该笑或者哭,而对应该是哪种程度的笑或者哭掌握得并不那么精确。
最为显著的就是,如果他们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就会参考模仿周围人的反应,如果是高功能,他们或许会在模仿正常的行为上十分擅长,或者不屑于模仿,当然,如果不是高功能,有时会意识不到自己需要表现得正常,尤其是在孩童时期。
凶手会选择模仿上一起案件而不是使用自己的常用手法,并且在二次尸检前完成得很好,说明他是一个足够聪明的反社会,他会知道在日常生活中要表现得像个正常人,因此他不是那种看起来十分孤僻怪异的形象,甚至周围的人也许还会信赖认为对方是个可靠的人。
然而在个人的空间里,通常都能找到一些与给人的外在印象不同的东西,尤其这个凶手还有嗜血的问题,他必然不可能会舍得将自己到手的血液销毁,他需要它们,对他来说自己杀害的死者们的血是一种极度重要的收藏品,并且会隐藏得很好。
他们没有去过德克斯特的家里,但据其妹妹的说法室内设计不怎么富有人气,当然,这不能作为什么证据,只是就种种因素加起来而言,德克斯特的身体素质、给人的印象、专业性以及真实风格,的确与侧写有相当的符合。
唯一的问题只在于他们找不到德克斯特和默里迪恩有交集的线索,在案发时间的时候,根据其女友的说法,那天晚上他们正在一起。
但约书亚如果真的是凶手,他就不会傻到在这样的时刻暴露自己的能力,蜘蛛侠与他几乎没有太多交集,一个反社会不会去冒着那么大的危险去救一个陌生人,约书亚的侧写诚然有部分反社会的倾向,可同时一样聪明,要是他真的具有超自然能力,他也不需要先和死者们建立关系,那反而会使一切的线索和他联系起来。
作为侧写师,后面的推论实际上并不真正与他的工作相关,他们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侧写出罪犯的画像,而约书亚昨天的可疑行为使他们的侧写出现了可能的偏颇,他们必须要先排除这其中没有任何超自然能力的干扰而只是一桩普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