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这么快就迷瞪了?啧啧啧,这还不到半天功夫呢,闻小可那边可能骨折的胳膊连石膏都没打完呢,你就这么着急和她一起去医院里团聚?还真的是情深。”
“你到底要怎么样?”
“发烧的滋味不好受吧?我这人吧,说实话还真的不太喜欢用暴力,我从小到大也没怎么见到过暴力,也讨厌那种东西,但是我吧,觉得让一个人忍受一下疾病的痛苦,感受一下从内到外的那种不舒服的折磨,而且你现在……你看,我这体温计刚放上去就到四十度了,我琢磨着你要再烧下去脑子都会烧坏的,我不知道闻小可喜不喜欢一个脑子坏掉的蠢货?”
“你看,我这有药……这也不是我准备的付宇文。是我前段时间被你们气的难受的时候发烧后还剩下的药。其实你别觉得委屈,你遭受的这份痛苦我也遭受过。我知道你们结婚之后,我难受的冲进了大雨里,没人知道我在雨夜里呆了一夜,高烧整整一天。就感觉去了焚火地狱里走了一圈一样,我非常想让你也品尝一下我的痛苦,这样你才能明白我对你这样是有原因的。我当然不喜欢我在不舒服的时候,你在婚礼上能笑得那么舒服!”
“呵呵,赤裸裸的嫉妒……嫉妒……”付宇文已经烧糊涂了,他本来对发烧的抵御能力就比较差,之前就因为在喝完酒在雨夜里趴窝了一夜,发烧让闻小可照顾。这次被温邵庆这么狠的折腾,不生病才怪呢。
“我嫉妒你了又怎么着?怎么男人就不能嫉妒了?我当时把闻小可带走的时候,你不是也挺着急的么?你敢说你发现我和闻小可在一起如同一家三口一样的时候,你心里没有冒出来一点点嫉妒?”温邵庆看了看手表,又看了看窗外的天色,已经是黄昏的时候了。
付宇文有些纳闷,温邵庆真准备带着他在这里过夜吗?这种废弃的厂房,应该只有流浪汉才会选择的吧?加拿大的人口不多,如果没猜错的话,这里应该是渥太华的郊区。温邵庆既然要折磨自己,那么就一定是在人烟稀少的地方。
这种鬼地方别说住上一个晚上了,就是天黑呆上一会儿,也会浑身不舒服的。
他虽然已经被烧得迷迷糊糊的,就算是胳膊动一下都会觉得非常难受,头疼头晕的厉害,但是仍然能迷迷瞪瞪的看到温邵庆好像是在收拾东西。
那也就是说温邵庆没有打算在这里过夜,或许会带着他回去吧。如果带他回去的话,那么他有机会报警或者给家人通风报信的机会就多了。况且还有闻小可呢,闻小可是有点二,但是就算是二哈也还有聪明无敌的时候呢,相信她在危急的情况下能够超长的发挥一下自己的智商。
温邵庆的东西并不多,只是一些吃的喝的还有折叠桌椅之类的东西,很快就收拾完了。完了之后,温邵庆问付宇文:“你想清楚了吗?”
“想……想清楚什么?怎么打你一顿?”付宇文还是懒洋洋的不想回答他。这中间也主要是因为他已经烧得很迷糊了,整个人的意识也不能保持得很清醒。
“你说呢?我不想对你动手,我是懒得费劲,我这人一直只靠拳头自卫,我发现我要用暴力去征服什么我还是挺不习惯的。如果你确定你不想答应的话,我也不强求你,但是付宇文,我确定一件事,那就是我一定会把你留在这里过夜,这里简直是太安静了,除了晚上会出没一些老鼠啊狐狸啊之类的小动物,应该没有什么人。如果你身体好好的吧,说不定我不在的时候你还能想想怎么逃脱,但是你现在都成这个样子了,就算是给你这个几乎,恐怕你也没有那个能力把握住吧?”
“你要把我一个人放在这里?”付宇文脑子尽量的快速运转,虽然他不算太笨的那种,但是在高烧的状态下,很多事情他并不能很快的明白,总要在脑子里多反应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