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大多数女性的反感,很大程度上是拜她所赐。她是我最讨厌的人。有时我甚至怀疑,如果世界上多几个像她这样的人,可能会引发类似30年前的自杀热潮。至少,她的存在让我觉得生活无比艰难。
“星!你过得怎么样啊?好久不见,我好想你啊!你想我了吗?”苏鑫桃那让人反感的声音响起。
明明知道我对她没有好感,她还如此亲昵地称呼我,我懒得理会她的厚脸皮,只拣了几句客套话应付她。
“可恶的家伙,现在我要离开了,你再也别想欺负我。我们永不再见。”愤怒中,我失去了意识。
夜晚,寒风刺骨。 沈阳的人们大多在家中围炉取暖,他们不知道,在秦岭的山林中,有一个身影在行走。即使有人看见,也只会把他当作疯子,因为他正自言自语,但仔细听,似乎又不像是在跟人说话。
“想要死,可没那么容易。如果你死了,我也就不存在了。不过,真没想到你竟有勇气去死,既然如此,何不把这份勇气用来继续生活呢?”说完,他将手指伸进喉咙,用力呕吐起来。 “这家伙吃了多少药啊?都吐了两次了,还头晕。”他自言自语,待呼吸平缓后,随手抓了几把雪塞进嘴里,艰难地咽下。然后,他继续向前走去。
雪地上,只留下浅浅的脚印。
冷,刺骨的冷。 尽管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我确定自己还没死,因为我能清晰地感受到身体对外界的感知。慢慢地睁开眼睛,外面一片漆黑。借着雪地反射的微光,隐约能看到山林的轮廓,这让我确信自己还活着。
但为什么我现在不在那个坑里呢?这里虽然也是雪地,但记忆中并不是这个地方!难道有人救了我?不太可能吧!半夜里哪会有人呢!就算有人救了我,也不可能把我丢在这里。哎,真是想不通,算了,想不通就不想了,这是我最自豪的优点。既然死不成,那就执行第二套计划,毕竟这是我第一次鼓起如此大的勇气,无论如何,我都要坚持下去。我从裤兜里掏出水果刀,它在黑夜中闪闪发光,散发出诡异的光芒。
我仰望漆黑的夜空,平复了一下心情,将水果刀放在脖子上,迅速割开了左侧的颈动脉。尖锐的刀片并没有带来多少痛苦,鲜血如喷泉般涌出,意识逐渐模糊。身体无力地倒下。
“这下总该死了吧。”我心想着,嘴角露出满足的微笑。
清晨,当太阳的光芒慷慨地洒向大地,照在我脸上,我在梦境中醒来。早晨的阳光真耀眼,让我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不过,我这是在哪里呢?但愿不会让我失望,上帝保佑,我在天堂吧!”我缓缓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却让人有些沮丧。
错落的山峰,茂密的树林,厚厚的积雪,天哪!这不是我刚到沈阳时爬的第一座山吗?虽然记忆有些模糊,但我确信这山就是来时经过的那座。我彻底无语了。唉,人生中经历的所有挫折都比不上此刻的打击,简直是在折磨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