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直到一千五百多年前,在血族中的一个高等家族卡帕多西亚族出了一个名为贾尔斯的天才,创造了鲜血魔法,他将血族的鲜血力量作为各系魔法的一种增幅,将体内的鲜血融合到魔法元素之中,魔法的威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但更为重要的是,对魔法的操控力就像操控自己的手臂一样精准!
但贾尔斯的伟大发明没有给卡帕多西亚族带来繁荣,反而带来了灭顶之灾!血族十三王族一夜之间联手攻入了卡帕多西亚族,瓜分了贾尔斯的成果,从此,卡帕多西亚族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而贾尔斯也不知所踪。
如今在血族中,因为鲜血魔法盛行,其强大的威力和精准的控制力,使得血族的实力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方霄和绯两个人很小的时候也希望修炼鲜血魔法,但是这需要先去测试自己适合什么属性的魔法,然后两个人就去了长老院进行测试,绯先测试,结果出来了,
没有属性!无法修炼。
绯哭了,哭的很伤心很伤心,然后轮到了方霄,不一会儿结果也出来了。
属性:光明...
方霄追在分管测试的长老身后,兴高采烈的询问道:“我什么时候能学鲜血魔法啊?到哪去找老师教我啊?”
长老听完后诧异道:“什么?在血族你要找人学光明系的鲜血魔法?你小子这是找老师呢还是找死呢!”
两只小吸血鬼只好哭着回去了......
因此方霄只适合学习光明系魔法,别说鲜血魔法了,在血族中根本没有光明系魔法供他修炼,而且也不可能让他修炼。
所以方霄只好修炼那些血族中流传下来的古老的近战炼体之术。
血族在近身战斗时很少愿意使用武器,因为相比于那些身外之物,他们更相信自己的锋利的爪子和尖锐的牙齿,因为这些是神赐予他们的宝物,是他们的骄傲!
关于这一点,用方霄的话说就是:
“骄傲?两个人打架,人家对手都抄家伙了,你还非要赤手空拳跟人干,你是犯贱呐?还是犯贱呐?还是犯贱呐?”
方霄像扔垃圾一样舍弃了血族的骄傲,准备选择一件趁手的武器。
选什么呢?方霄不禁回忆起上一世临死前最后的一幕,那杆刺入自己胸膛的金色长枪真的好美...
那就选枪吧!熟悉一下枪法,争取这一世死的时候别再是被枪刺死的,毕竟两世为人,都是同一种死法的话那也忒窝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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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森林面积广博,树木茂密,植被丰厚,这里就成为了各种魔兽生存和繁殖的天堂,而越往森林深处走,魔兽的种类就越强大,尽管血族的许多家族生存在暮色森林之中,但是位置都处于暮色森林的边缘地区,希太族的领地处在暮色森林的西方,第二阶段测试的地点是希太族领地东边的猎场,从这里开始向森林深处走,魔兽的阶位就越来越高。在众神大路人们见过的上最强大的魔兽是十阶,但并不是每一种魔兽都能成长到十阶的水平,这是由于种族天赋的限制,而能成长到十阶的魔兽,都被称之为神兽。
传说,在暮色森林的深处,生活着超越十阶的存在...
到达了第二阶段测试的地点,人们都聚集在了这里,人声鼎沸,人群之中不只有准备参加第二阶段测评的血族,还有过来帮他们加油的家庭成员,以及像葛兰一样的各大派系的首领和代表,不断在人群之中穿梭者,向几个成绩优异的人推荐着自己的派系。
方霄从车上一跃而下,转身把绯抱下了车,雷恩递过方霄的枪和水壶,关心道:“伤势已经不要紧了吗?”
方霄接过抢来,顺手舞了个枪花,活动着肩膀:“已经没事了,你们不用管我俩了,该忙什么就去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