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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2 / 4)

东门出云便拈起一旁的披风,往水中一甩,飞快搅动,顿时碧涛微涌。

数只巴掌大的鱼儿被浪花卷起,落在湖边的草地上不停蹦跳着。

东门出云留下四只,西风叼走了一只,剩下的尽皆放回湖里。

火堆很快升起,不到片刻,鱼肉的焦香就漫开了。

东门出云亲自烤好了鱼,递给沈轻离两条,“不好吃,将就着垫垫肚子吧。”

毕竟这荒郊野外的,也没有什么酱料调料。

虽然他的卡池仓库里存了许多热腾腾的美味佳肴,更不缺少庖厨用具和调料,但如今却是不好在沈轻离面前拿出来。

沈轻离接过鱼咬了一口,果然,鱼肉烤得很好,外焦里嫩,但因为缺少调制,味道寡淡,称不上难吃也称不上好吃。

东门出云却是一口一口慢条斯理的把两条鱼吃完了,他姿态从容优雅,仿佛是在成名大酒楼里享受精调细荟的山珍海味,而不是在这荒野绿洲里将就吃着寡淡无味的烤鱼。

沈轻离觉得眼前人当真是一位矛盾又奇妙的人物。

漠北刀魔喜华衣美食,爱金玉宝石,通身华贵举止有度,仿佛富贵乡中养出的金尊玉贵的王孙公子。

然而他却是能年复一年的安居于这荒凉偏远的黑沙漠,更能屈居于这一方小小绿洲中,亲自生火烤鱼、安然食用这粗陋至极的食物。

“以你的武功财力,若进关入中原,定然也能逍遥一方,为何却甘愿蜗居于这一处黄沙漫漫的贫瘠之地?”

东门出云有些惊讶,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

毫不自谦的说,他留在大沙漠,是许多人所乐见且衷心期盼的,他们自然不会去提出这番质疑,从而引发他离去的后果。

有许多人认为他留在大沙漠,是为了镇守这处各方交流的要道,好让东进西出南来北往的商队得以平安,同时也防止东北部的蒙古人借道扣关,侵扰关内大宋百姓。

总之各有各的理由,但其实最简单的是……

“这里有什么不好吗?”东门出云笑意明朗,在这小绿洲中,仿佛又添一抹清凉。

地偏人稀,荒凉贫瘠,水源稀缺,只有漫天的黄沙和酷热的太阳,有什么好?沈轻离在心里反问。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东门出云眸光微亮,神情悠然,“七年前,当我……当我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此种景象,那时当真是觉得——美极了。”

沈轻离想起这一路黄沙,想起自己吃过的沙子吹过的刀风晒裂的皮肤,顿时沉默了。

再看那漠北刀魔,金发亮丽,双唇润泽,皮肤光泽细腻,好似迎风招展的鲜花,全然不见被风沙酷热摧折的模样。

“这七年来我走过许多地方,自然也入关去过中原,”东门出云不知他的心思,继续道:“中原有秀丽江山,有绿树成林,江南更有烟雨长堤,西湖美景,令人魂牵梦返。”

“但沙漠有美丽的落日,有更广袤的天空,还有更大更亮的月亮。在我看来,它们都一样美。”他脸上笑意加深,碧眸中仿佛含了两汪春水,“可是中原不需要漠北刀魔,大沙漠需要,所以我留在这里。”

大漠金刀,本就该属于沙漠。

他的声音和煦轻缓,却带着无从动摇的决然。

沈轻离恍然明白了,翱翔于天空的雄鹰,想要的是更广阔的旷野与天空,而不是江南的繁华锦绣、荫树狭林。

即使囿居于这一方偏远沙漠又如何,自三天前那一役,恐怕中原再无人不知天下第一刀的姓名。

接下来二人没再多说,东门出云等沈轻离吃完了鱼,又用草叶鞠了一捧水给他,“来,喝点水解解腻。”

沈轻离受宠若惊,这回却没有理由再让他上手喂了,只能抬手接过缓缓饮下。

一抬眸却对上东门出云的视线,顿时心头一跳。

东门出云微微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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