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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应当怎么解释:“但他们还不如亮起来的蝙蝠灯更让人安心。”

想起自己此前警察局一日游的经历,再考虑到这段时间蝙蝠侠盯梢的强度,诺克斯非常信服地点了点头。

这不就是“正义的伙伴”嘛,他很懂,自己在伦敦的时候也偶尔旁听过类似的故事。

然而想要在一个三千万人口的城市扮演“正义的伙伴”代价极高,如果不是冠位人偶师的话,诺克斯十分怀疑这最后只能得到精神分裂或者过劳死的结局。蝙蝠灯亮起之后,蝙蝠侠一整个晚上都没有再出现,想必他度过了一个相当充实的无偿加班之夜。

等到天亮的时候,他的那四根手指头已经长好了。

一整夜都在工地上忙活,诺克斯抬起完好无损的左手在自己眼前晃了晃,决心在酒店里补个瞌睡。这一觉一直睡到了下午,随后打着呵欠起身,伏案继续去写那封寄回英国的信。

“埃尔梅罗二世先生。”

他说:“我已经成功抵达哥谭,并且在灵脉上建立了最初的工房。”

“哥谭的管理人是个和卫宫先生性格很像的人……”

“……关于灵脉的情况,之后我会进行更想尽的调查。”

一封信写完已至黄昏,酒店送来了今日的晚报,头版头条当中,诺克斯看到了蝙蝠侠昨夜的战果——“小丑”被转移至阿卡姆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而照片一角有着很眼熟的黑色斗篷。

这城市确实有点不对劲,他想,怎么治个发疯的精神病也值得上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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