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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青云(IV)(2 / 2)

一人做事一人当。

如果她跑

了,余生只能背负命案,终日东躲西藏,衙署上下亦会受到牵连。

……

消息传回平津城,朝堂哗然。

刚封了宁朔将军,便恃宠而骄,滥杀朝臣——

这事怎么想都是罪无可赦。

至于说庞凡林通敌,投靠了郢王,大部分朝臣是不信的。

郢川知州,说白了就是个虚职——不仅手中无权,还要受朝廷和郢王的夹板气。

庞凡林在这个位置上兢兢业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如今宁朔将军把人杀了,一句“通敌”——既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实在是难以让人信服。

……

“我说的都是实情。”江沅手中筷子未停。

“我自然相信江姑娘的话。”身旁人眉眼温柔:

“不管怎么说,江姑娘与我,也算是相交甚深的故友。”

一句“故友”,让鱼刺卡在了喉咙里。

咽也咽不下,吐又吐不出,江沅难受地皱起脸,眉毛拧成个川字,原本嫩白的皮肤生生憋成了粉红色。

眼见着狗爪子要伸过来,江沅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她猛咳几下,硬生生把鱼刺咽了下去,直扎得嗓子生痛,眼尾都泛起了泪光。

程端弯起唇角,把伸过来一半的手又从容收了回去。

“我方才想起,成煜每回都是把鱼刺剔干净了才夹给江姑娘。”他温和笑笑,开始慢条斯理地剔鱼刺。

江沅:……

她现在觉得,刑部大牢可比这里强多了。

“江姑娘在奎州颇得人心。”程端手里剔着鱼刺,

也没忘了“堂审”。

随人犯一起送到平津城的,不止是卷宗,还有逸城衙署和奎州府衙的信笺。

信上皆是褒奖之词,历数宁朔将军的赫赫战功,信后还特意附上了众人的签押,为宁朔将军的人品做保。

“刑律就是刑律。”程端耐心地一根一根剔掉鱼刺:“要的是人证、物证,讲不得情面。”

若能证明庞凡林通敌,那么“诛杀反贼”便是合情合法。

否则,此案只能判做“草菅人命,滥杀朝臣”。

剔完最后一根鱼刺,程端忽而温声道:“江姑娘。”

江沅浑身一凛:“多谢程大人,不必了!”

程端咬一口鱼肉:“什么不必?”

“……”

江沅面上僵硬。

“这桩案子,麻烦之处还不仅于此。”程端继续说道。

出事之前,庞凡林写过一份奏疏。由于路途遥远,奏疏几日前才送到平津城。

只有皇帝和刑部的几个人看过这份奏疏——

上面写的明明白白,宁朔将军乃是霍延的儿子,是西戎人,恐对大梁有异心。

“江姑娘最好再仔细想想。”程端又夹了块鱼肉,慢条斯理道:

“除了那日庞凡林对你说的话,还有没有其他的人证和物证。”

一份奏疏,让事情变得愈发微妙。

任谁也会觉得,宁朔将军是舍不得放弃大好前程,才会为着掩盖自己的身世,对庞凡林下了死手。

“法无特例。只我相信江姑娘没有用。”程端剔干净鱼刺,把鱼肉夹到江沅

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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