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老板和他继妹到底是怎么个关系。”
白恬恬一边开着车,一边对后座航空箱里的白土松狗道。
她不指望狗能听懂自己说的话给出回应,只是将它视作听众。
“我刚来公司的时候就打听过老板家里的情况。”她陷入回忆,“据说是和家里关系很僵,从小就排斥继母和继妹。”
伏洵逸听着,暗暗点头。
驾驶座上的女人打听的消息是对的,作为和沈确同个圈子的人,伏洵逸知道的更多。
沈确的母亲是他九岁那年去世的,第二年沈父就把初恋和初恋的女儿领回了家。用伏洵逸母亲的话来说,本以为沈父是个不善表达爱的内敛之人,结果人家是把爱都留给了初恋,可见当时的阵仗应该不小。
沈父的初恋,也就是万宝珠的母亲和他是大学同学,但沈父并非家中唯一继承人,便在联姻带来的利益和追求真爱里纠结。万母那时眼里容不得沙子,发现自己被放在天平上比较后就直接同他分手。
沈父大学一毕业就结婚生子,万母则是在工作三年后同当时在工作中认识的人结婚,生下了女儿。
沈父的联姻对象本来身子骨就不大好,在沈确八岁那年突然病重,坚持两年就走了。而万母的丈夫,在女儿出世的第二年就因工作事故去世了。
恢复自由身的沈父立即开始狂追初恋,并在一年后同她复合,火速结婚。
想到这,伏洵逸伏下身子,闭目养神。
没想到她就是传闻中沈家不善交往的继女万宝珠。
不善交往?
他在心中给出否定答案。
怕是觉得只有低调才能更好的保护这颗稀世明珠吧。毕竟沈父资质平庸,远不及他的儿子,在世的时候沈家隐有颓势,还是沈确掌权后才重回巅峰,若是毫无准备地将明珠展露,定然会引起猛虎饿狼的觊觎。
天边晨光未现,驾驶座上的白恬恬打了个哈欠。
她正开往总裁继妹家的方向,预备将已经洗香香吹白白的土狗和昨日被沈确带到公司的黄毛鹦鹉送给她。
“唉,”白恬恬叹了口气,“真搞不懂有钱人的想法。你说养个品种狗多好,听话又漂亮,诶,你别误会,你也挺好看的,但现在除了乡下哪有人养土狗的,养个金毛博美贵宾才优雅。”
伏洵逸睁眼,在心里冷哼一声。
昨天从给自己洗澡的店员口中,他知道自己现在成了只可爱的白土松,是中华田园犬的一种。
懂不懂中华田园犬的含金量?
千年优胜劣汰的结果,忠诚、聪明、护主,他会是世界上最乖的……等等,打住,他是人,不是狗。
“那个万小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她声音里透着困惑,“沈总对她是恨吗?”
想到昨日沈确回来时血淋淋的手,白恬恬打了个寒颤。
血肉模糊,深可见骨的伤手,比一些电影镜头都要骇人,她不敢多看,粗
粗瞧了眼就吓的移开视线,而作为这只手的主人,沈确的神色却平静的过分。
他太平静了,以至于白恬恬立刻就猜出,不是别人伤了他,那惨不忍睹的右手分明就是沈确自己的作品。
因为小心思,白恬恬自认为对沈确有几分了解,他是个冷静自持的人,她从未见过,也未听过沈确有过失态的表现。
是的,失态。
她猜不出他究竟在隐藏着什么,但那情绪必然滚烫如狱火,是连滴血的伤口都无法抚平的近似愤怒的情感。
想到自己今日的任务,白恬恬调低后视镜,看了眼航空箱里的小狗和另一边安静的黄毛鹦鹉。
会和沈确的继妹有关吗?
到达小区门口的时候才早上六点半,白恬恬喝了口从街边买来的咖啡,等待沈确的指示。
白甜甜:我已到达。
沈总:她还没起,等她醒了,我会发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