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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2 / 3)

“我是怕师父下手没轻重,把凡人波及到。”

“……既然不放心,你给师父推荐?”

玄丝让薛九选,也就跳过了那个有钱世家,选择了附近比较简单的任务。

“行吧,我今晚就去,你跟我走,还是在家休息?”

薛九着实思索一番,最终决定在家等着,他选的任务是事实清楚,能够一目了然的,没有什么多的阴谋诡计。

这些妖怪就是一门心思作恶,与凡人恩怨无关,如果纠缠深了,玄丝不耐烦,一个不爽,反手就是全灭。

事实上,他也不愿意玄丝陷入过于复杂的境地。

薛九叮嘱着:“师父,万事小心,莫要急躁。”

“知道了,会赚钱回来的。”

玄丝离开屋子,家中会让山怪把守,连峰岭地界内的所有妖怪已经不敢再打薛九的主意。先前也让土地公和山神多留意,她如今把人留下也是安全的。

走了几步准备起飞,玄丝又转身回到屋子,她对着拿出布匹的少年张开双臂。

“师父,还有事?”

“我出门了,你一个人在家不会胡思乱想吧?”

“为什么会这么觉得。”薛九不明所以。

“就是觉得,薛碇没了,我又不在家,长夜漫漫,怕你愁闷郁结。”

“不碍事了,我那日哭过已经好了。”

“你要不要师父抱抱你?”

“……”

玄丝的怀抱还是敞开的,从她的脸上能看到很努力的痕迹。薛九望着她的表情,也不说什么男女有别,走过去和对方抱了抱。

他在玄丝的身上嗅到了属于自己的草药气息,只有相处得久了,玄丝的身上才会沾染别的气味。

这个认知,莫名地让薛九感到安心。

“乖,在家等师父。”

忍不住地又拨弄一把薛九的眼睫毛,玄丝感受着皮肤被睫毛刷过的轻柔痒意,满足这个新的小癖好后,她终于飞身离开山中。

一个晚上,玄丝一口气做了两家任务。

一开始她一开口就要一千万两黄金,第一家家主差点吓晕过去,宁愿全家搬迁不要这块宅基地。

想到薛九讲价,玄丝心想应该是自己狮子大开口了,平日的物价她又不关心,以前去星际或者乱世,也不太讲究货币。

最终是家主定了个价格,原地消灭妖魔就给六百

两银子,这已经比之前请的五六个除妖人加起来还多了。

玄丝发现自己的工钱最多,也就不计较那么多,更懒得坐地起价,当场就把作乱的妖魔从这后院的水井里抓出来解决。

家主一家目瞪口呆,这水井中盘踞的妖魔困扰他们家多日,用了不少办法都没能驱赶。

“神女啊!”

看着对自己作揖跪拜的一家老小,玄丝把银票收入袖袋,潇洒离去。

一晚上赚了一千八百一十五两,十五两是碎银和铜钱凑的整,一千八百是银票,也不知道能买多少仙丹和宝物。

巧的是,在后半夜玄丝回去的路上,遇见了一个打扮花哨的俏男子。

此男麦色皮肤黑头发,一双狐狸眼,虽然走路没个正形,但体态风流,颇有气质。

他左腕上绑着一个玉质的酒葫芦,右手拎货箱,箱子里满满当当的宝物。

花哨男叫文千柳,看着四十出头,披散的长发用一条树藤绑着,倒也风度翩翩,人称“踏山仙”,是个周游各界的地仙。

两人在山脚下遇上,文千柳到底是个神仙,只不过没在天宫某差事罢了。他只知道玄丝深不可测,却瞧不出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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