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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皇粮国税(1 / 2)

大周朝建立七十余年来,农税几经变革。在国朝建立之初,由于连年战乱,百姓罹难,造成全国大部分地区十室九空,又遇北方狄族入侵,国家形势岌岌可危。时太祖在位,收拢流民,分地授田,但因经济凋敝、生产力低下,为保证军需及各州府供应,将地租提升至六成,并严格粮食配给,农民余下粮食每人每日定量分配基本口粮,余下部分必须上报官府,并由官府统一低价收够以支援军需,若遇隐瞒余粮不报、少报或者不买着,将被关进郡府大牢并罚处劳役,至此军需及各郡府得以所需,经十四年,北狄战败退回草原,东夷被赶出关外,南蛮俯首,国家逐渐安定。一方面随着粮食定量分配政策的实施,人口大幅增长,国家实力稳步提升,毕竟粮食只按人头分配,小孩子吃得少,老百姓可多留些粮食,也喜得多子多福,虽然仍旧贫困,却也知足;另一方面多年的战争,在这个以军功授田、授爵的时代,造就了一大批土地的拥有者——地主,而且爵位越高,一定程度上占有田亩就越多。与此同时,一些古老世家、富户在这逐渐安定、发展的社会条件下,也开始露出了他们对土地和财富的野心、獠牙,纵使有国朝金科玉律的管束,但是仍旧不知不觉间一点一滴地集中在这些组织或者个人手里。

随着四夷臣服,社会逐渐安定,大周对外战争也开始停下脚步,国家逐渐呈现出一番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图景,但睿智的太祖皇帝力排众议建设九边重镇,驻兵屯田,厉兵秣马,大有席卷草原,并吞西域之势,促使大周国尚武之风不绝。然国家要治理,文官必不可少,在这个识字率极为低下的皇朝,太祖皇帝大办官学,兴科举,免赋税徭役,促使读书人地位进一步提高,如通过县、府试便是“童生”,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并获得挂名于官学(府学、州学、县学)的资格,被称为“生员”,我们俗称“秀才”,有秀才称号便有了“功名”,有功名就等于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若是通过由朝廷委派翰林、内阁学士前往各地主持,各地布政使衙门抽调官员具体负责的乡试,但凡榜上有名,则被称为“举人”,举人则一方面可以免除全家丁役,包括土地税,即皇粮国税,如此一来便会有百姓或乡绅主动将土地投效到举人名下,从而获得免税权,于是举人一跃便可成为地主,促使土地进一步向权贵集中;另一方面便是可以入士做官,因为考中举人之后便等于拥有了做官的权力,虽然只是候补官员,但运气好点还是能够外放个七品知县,即便运气差点也能混个县丞、主簿等佐贰官,纵使如此身份地位也大为不同,毕竟已经等于成为了统治阶层。因此就有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流言,终于在二十多年后,学堂如雨后春笋,遍布全国各地,读书人蔚然成风,一批批文官陆续走上政治舞台,掌握权力,使用权利,享用权利,开始了他们光鲜又晦暗的职业生涯。

这一切似乎都呈现出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直到高祖二十一年发生了变化,远离京城的丰州发生了一次大规模的抗税纳捐的事件,税吏被杀死,县府知县、县尉被愤怒的乡民活埋,最后愈演愈烈,逐渐转变为一次起义事件,朝廷最终派重兵镇压,带头的一众乡民被押至长安斩首示众,其余从众被就地格杀,至此其余各地发生的抗税纳捐事件也逐渐偃旗息鼓。在当日押赴刑场之前,在一番审问之后,高祖一夜未眠,随后招宰相及六部主官于太和殿议事三日之后,开始推行两税法,取消其他各捐杂税,同时在各部州设立刺史,建立健全中央对地方的监察体系,并以“奉诏六条察州”之规定,整饬吏治,维护皇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两税法,即取消租庸调及各项杂税、杂役,只保留户税和地税;其次“量出制入”,由中央预算开支已确定赋税总额,并根据太祖十四年征收标准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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