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混沌矮人的一声咆哮,十几头矮人混沌卵率先冲出了营地,看它们手脚并用,满脸狂热的样子,李维顿时就知道,或许它们在混沌矮人中的地位,和人类中猎犬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了。
只是唐娜说得对,就算是变成了混沌卵,它们的速度仍然是最大的弱点,别说唐娜和山姆了,就算是李维自己也有信心在施加了脚底抹油的情况下,完全不被它们追上。
接着是不到二十名装备精良的混沌矮人战士,他们排列成一个小方阵,踏着整齐的步子向前推进着。
明明总人数还不及李维他们一半,可是他们却赫然主动发起了攻击!
千窃顿时忍不住骂了一句:“他么的,瞧不起谁呢?”
接着他转头看向了李维:“李维,现在怎么办?”
按照他们原本的计划,一旦正式开战,李维他们会拖住敌人,而千窃则带着部队从侧方潜入过去,先把那些牧师解救出来。
可是现在混沌矮人竟然在营地外围布置了那么多威力强大的陷阱,他顿时就有些麻爪了,他现在过去怕不是要变成肉身蹚雷?
李维咬了咬牙:“计划不变,仍然是我们拖住敌人,你找机会, 顺着对方来时的路去解救人质,但你恐怕要多承担一些风险了。”
一边说着, 他一边挥手示意唐娜可以展开攻击了。
在这个距离上, 普通的半精灵猎人们的射程固然不够, 可唐娜和半精灵长弓手却已经能够得着对方了!
得到了命令的唐娜当即不再迟疑,一个连珠箭直接射死了一头冲得最快的混沌卵。
千窃见状顿时就是一喜, 虽然敌方很强,但在这个亚马逊美女箭下也没有任何区别,只要是命中了, 就都得死!
但他也没时间恭维她了,因为敌人已经越来越近了,他也要行动起来了。
而唐娜的这一招似乎也帮周杰棍竖立了信心, 他当即不再犹豫:“好,我相信李维老大和千窃老大, 你们都不会让我白白付出的!”
根本不等两个人回应,他已经端起了自己的破吉他, 他要忙着奏乐,忙着唱一首新歌了!
“天青色的烟雨...”
刚刚露出了一丝丝感动的千窃, 顿时露出了便秘般的表情, 虽然早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对方唱歌了, 但每次他都是同样的难受。
但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所以他只是摆了摆手,将自己麾下的小偷、窃贼、强盗们都聚集到了一起, 接下来说不定就得让他们去当炮灰了。
“不就是一个拿着烈焰刺刀的混沌矮人吗?我不信他一个人能把我们全都杀光。”
“虽然看起来挺猛, 但刚刚我可是注意到了他换子弹的方式,他一分钟能开三枪我都算他牛!”
因为距离不算近,所以他一时间还看不清楚具体情况, 但一看对方从射击到清理再到装填的动作,千窃就知道那把步枪固然看起来很威风,但它仍然属于火绳枪, 这是欧洲中世纪才用的老玩意, 最大的问题就是装填速度!
“不,千窃, 不要大意。”李维摇了摇头, “我更在意的是, 他刚刚所说的‘主人’!”
混沌矮人可是会大量捕缚恶魔,然后用来研究的邪恶种族,能够被他们心甘情愿称为主人的, 又会是什么样的强者呢?
只不过,如此简陋的营地,除了两个帐篷以外就再无他物,他的主人又会躲在哪里呢?
不,等等,还有一个可能...
李维的目光渐渐落到了那个燃烧着熊熊烈焰的巨大火炉上,难不成...
尽管在李维指出了关键点之后,千窃也心怀顾虑,但是在短暂的沟通之后,他最终还是怀揣着两个李维交给他的卷轴,义无反顾的带着部队从侧方冲了上去,并且时刻准备朝营地进军。
毕竟如果不亲自尝试一下,又怎么能知道敌人到底